太平財險安徽分公司未按時支付理賠款遭保監局處罰
- 發佈時間:2016-04-07 13:2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7日訊 近日,安徽保監局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太平財産保險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存在部分訴訟賠案未按照法院判決在規定時限內支付理賠款等行為,對其罰款10萬元。
安徽保監局在抽查太平財險安徽分公司時發現,公司2014年至2015年6月的訴訟賠案,有部分案件未按照法院判決在規定時限內支付理賠款。另外有部分可以確定車輛損失數額的車險案件未及時支付。
太平財險安徽分公司提出了陳述申辯意見,安徽保監局審核後認為,個別案件確因該公司無法控制因素未及時支付,應予以扣除,但涉及金額小,不足以影響處罰幅度,因此維持原處罰意見:太平財險安徽分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4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依據該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決定對其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