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接受單位集體簽約 個人稅優健康險竟不賣個人?
- 發佈時間:2016-04-05 08:44:5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3月4日,我國首批“個人稅優健康保險”在北京等試點城市正式開售,人保、泰康、陽光三家保險公司作為首批獲批險企均陸續與單位集體簽約。如今,一個月過去,市民孫先生等人反映,個人稅優健康保險竟然不賣給“個人”。名叫“個人稅優健康險”怎麼就不能賣給個人?問題出在哪兒?北京青年報記者近日就此進行了調查。
現象
個人稅優健康險不賣給“個人”
2015年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決定,借鑒國際經驗,在我國開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鼓勵適合大眾的綜合型商業健康保險。對個人購買這類保險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按年均24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3月4日,我國首批“個人稅優健康保險”在北京等試點城市正式開售。如今,一個月過去,多位市民卻反映,名叫“個人稅優健康險”,但個人卻不能買。
市民孫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自己完全符合購買個人稅優健康險的條件標準,可是聯繫了銷售該類産品的保險企業後得到的回答都是“只接受單位集體簽約”,個人打保險公司電話諮詢、上網查詢均沒有産品介紹,也不接受個人投保。“不説買了,就連諮詢如何購買的渠道都沒有。”孫先生表示,他只能通過看報紙、上網等渠道獲得相關資訊。
孫先生是一家小型民營企業的設計師,今年38歲。由於身體不太好,一直想在基本醫療保險之外購買補充醫療保險。去年,得知國家為了鼓勵人們購買健康險,將推出給予個人所得稅優惠的保險,就特別關注這個政策。在多次諮詢保險企業得知個人不能買後,他去找了單位相關人員。結果,他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的負責人説,暫時沒有計劃組織大家購買。
“個人稅優健康險竟然不賣給‘個人’?”他告訴北青報記者,“保監會批准的合同條款裏寫了,‘凡 16 周歲以上的,投保時正參加公費醫療或基本醫療保險,投保時未滿法定退休年齡的,且投保時根據其健康狀況確定為非患相關疾病的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均可作為本合同的被保險人’。”孫先生不理解,“我都符合條件,怎麼就不賣給我?”
調查
僅陽光保險稱3人以上接受投保
北青報記者調查後了解到,人保、泰康、陽光三家保險公司作為首批獲批險企目前均陸續與單位集體簽約該項業務。三家保險公司均表示,因涉及個人所得稅抵扣等問題,首批簽約的就是單位團體客戶,接受個人購買産品是下一步的事。
3月31日,北青報記者再次登錄三家公司官網看到,泰康網站的産品目錄長達4頁,卻並無個人稅優健康保險的相關介紹;人保健康網站上,個人保險和團體保險的目錄下頁均沒有找到個人稅優健康保險;陽關健康保險網主頁上有個人稅優健康保險的介紹,並提供了客服電話。
北青報記者聯繫到泰康養老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稅優健康險産品目前採取單位統一組織的方式購買。泰康的工作人員將協助單位的人事部門完成相關稅優産品的宣傳、投保單和資訊表的填寫、報稅單的遞交等流程。在此過程中,泰康與商業健康保險資訊平臺實時對接,按照“一人一單一碼”的原則生成稅優識別碼,並在專用單證上註明。
之後,北青報記者撥通陽光保險客服熱線後獲悉,該保險企業北京地區有專人負責個人稅優健康保險,但確實需要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團購”。熱線工作人員強調,並不要求單位全員購買,但需要至少三人同時購買。
追訪
個人稅優健康險咋就不能賣給個人?
從3月4日我國首批“個人稅優健康保險”在北京等試點城市正式開售至今,個人稅優健康保險試點已經滿月。個人稅優健康險銷售情況到底如何?個人稅優健康險咋就不能賣給個人?
調查中,三家試點保險企業均未透露具體銷售情況。此前,人保健康相關負責人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人保健康認為主要原因是稅優健康險是一個全新的險種,從企業到個人,對這個産品都需要有一個了解的過程,業務發展需要一個預熱期,同時市場也需要一個培育期。”他稱,目前公司稅優健康險銷售工作正在有序開展,保費規模還不是很大。
針對個人稅優健康險個人卻不能買這個問題,人保健康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稅優健康險産品由工作單位統一投保更方便投保人。“如個人自行投保稅優健康險産品,需要每月填寫稅務部門要求的稅務抵扣申請文件等,辦理退保或轉保時手續也相對繁瑣。”他建議,由企事業單位組織辦理投保事宜並代為辦理個人每月稅款抵扣工作,可以為被保險人帶來便利。
截至記者發稿,泰康、陽光兩家公司未回應何時會接受個人投保。文/本報記者 藺麗爽
財經觀察
稅優産品不應以“繁瑣”為由“遮罩”個人
健康險稅優政策給出每月200元的個人所得稅稅前抵扣,相對國家而言,已經給出很大政策紅利。保險公司應該做的是把産品儘快向公眾給予詳細解讀、明確購買流程,把是否購買、何時購買的選擇權留給公眾。
廣發證券研報分析稱,按照已有公開的納稅人數據進行線性預測,估計2014年全國納稅人數達到5800萬人,保守假設健康險參與度在10%-30%。則行業新增保費規模在139億-418億元,佔到2014年健康險規模的8.8%-26.3%,將有力推動行業發展。
個人健康稅優保險,投保的主體是個人,並非團體險。如果只有單位才有資格組織投保,拒絕接待個人,顯得有些滑稽。
市場足夠大,服務要跟上。事實上,由於每個人對保險的認知和需求不同,他們所在單位的規模和管理水準也不同。如果單位人力部門拒絕,或者無法湊足願意參保的3個人“限額”,個人的購買資格就將被剝奪。
個人稅優抵扣流程中有政策難點,應該儘快理順。保險公司不應為了自身的管理成本或利益最大化等原因,以手續“繁瑣”為由,剝奪個人作為個體購買稅優産品的選擇權。文/本報記者 藺麗爽
?新聞記憶體
什麼是個人稅優健康險
2015年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保銜接互補,可以減輕人民群眾醫療負擔、提高醫療保障水準,有利於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和擴內需、調結構。會議決定,借鑒國際經驗,在我國開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鼓勵適合大眾的綜合型商業健康保險。
所謂個人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是指納稅人在購買商業保險後,可以在當年(月)計稅時予以稅前抵扣的部分。簡單來説,買了這類的産品,你可以少繳稅,相當於以較低的價格為自己又購買了一份醫療保險。扣稅限額為2400元/年,即200元/月。(藺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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