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出臺農村金融服務工作意見
- 發佈時間:2016-04-01 09:35:04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楊劍峰
福州晚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福建銀監局近日出臺《福建銀監局關於2016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提出十條意見,要求主要涉農銀行業機構充分利用支農再貸款、“三農”金融債和信貸資産證券化等手段,有效拓寬支農資金來源,增強支農服務實力。
意見提出,主要涉農銀行業機構要完善符合涉農業務特點的決策和審批流程,單列涉農信貸規模,健全向“三農”傾斜的績效考核和激勵約束機制,保證涉農信貸投放力度。充分利用支農再貸款、“三農”金融債和信貸資産證券化等手段,有效拓寬支農資金來源,增強支農服務實力。
據了解,2016年福建銀行業“三農”金融服務工作保持良好態勢,到2月末,全省涉農貸款餘額11534.69億元,比1月增加67.44億元,比年初增加209.60億元,同比增長9.80%。其中,加大對現代農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支援,支援設施農業企業17152戶、106.44億元;支援農民合作社(含社員)13518戶、23.22億元;支援農戶集約化經營貸款18331戶、45.7億元。加大創新力度,省內銀行業機構大力拓展林權、茶權、果權抵押貸款業務,積極拓展海域使用權和船舶抵押貸款業務,試點推廣村級融資擔保基金擔保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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