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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連趕上兩輪樓市新政 深圳剛需購房客面臨巨虧

  • 發佈時間:2016-03-29 09:43:00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接連趕上兩輪樓市新政策,被告知不再具備購房資格

  ■案例

  深圳“3·25”樓市新政出臺之後,一名剛好因2015年樓市政策房價被業主毀約,此後將業主告上法庭的讀者稱,其因新政缺乏細則面臨敗訴的可能。

  去年換房遇上業主違約

  袁小姐是廣東人,非深圳戶籍。剛到深圳時,她就買了一套32平小房,2015年3月,她決定換一套大一點房子,便將這套房子先賣了,經過一番看房,4月6日,袁小姐以162萬元的總價,購置了一套41平的房子,合同簽訂後,袁小姐如約轉賬支付定金8萬元,仲介佣金8100元。

  5月27日,袁小姐在建設銀行監管首期款37.5萬元,但因2015年“3·30”政策導致房價暴漲,業主幾天后單方撤銷擔保公司公證委託拒不履行合同。

  袁小姐委託廣東信榮律師事務所發送律師函催告業主履行合同,業主仍不履行。

  無奈之下,袁小姐于2015年6月委託律師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業主繼續履行合同,強制過戶。

  而在袁小姐起訴業主後,業主也在7月份對袁小姐提起反訴。這樣本來定在去年11月開庭的案子拖到了今年3月18日開庭。

  今年開庭前購房資格被卡

  2016年3月18日上午,該案在福田法院開庭,庭審後法官出具通知書,讓袁小姐去深圳市不動産登記中心開具購房資格證明,袁小姐于3月24日申請,深圳市不動産登記中心收文後給予了回執。

  3月25日晚,深圳市政府辦公廳發佈樓市新政,變更之前買房條件1年社保為3年社保且只能購買一套。

  3月28日,袁小姐撥打收文回執載明的諮詢電話96508888,接聽人員表示需要問窗口,約1小時後,接聽人員回電明確表示,因新政出臺,袁小姐不再具備購房資格。

  而袁小姐屬非深戶,至今已連續無間斷交納社保21個月,在起訴之日至2016年3月25日之前均具備購房資格”。

  袁小姐稱,這一年多時間裏,其即將要買的房子已升值160萬左右,而其當年賣出去的小房子也漲了60多萬。

  深圳市規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深圳“3·25”樓市新政會有一些細則將於近日出臺。

  南方日報記者 李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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