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祭出"史上最嚴厲"房地産新政 限購、信貸均進一步趨嚴
- 發佈時間:2016-03-26 13:32:3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限購——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由“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
■差別化信貸政策——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房貸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為應對房地産市場的過熱,上海祭出了“史上最嚴厲”的樓市調控政策。3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上海市金融辦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打出更嚴格住房限購政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系列組合拳。《意見》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除了強化需求側管理,上海在供給側同時發力。在昨日召開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主任顧金山在回答上海證券報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十三五”期間上海全市房地産供地總量將比“十二五”增加。
限購、信貸政策均進一步趨嚴
上海樓市新政的一大亮點是,上海將從嚴執行住房限購政策。根據《意見》精神,上海將提高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由“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企業購買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滿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對象為個人,按照本市限購政策執行。同時,為進一步規範交易行為,限購審核將前置至交易備案環節。
信貸政策方面,《意見》強調,上海將從緊實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對擁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房人在申請貸款時還應承諾首付款為自有資金,違反承諾則作為失信行為資訊納入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
央行上海總部調查統計研究部主任王振營在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特別強調,上述信貸政策與貸款是否還清沒有關聯度。對此,業內人士理解為新政策在二套房的認定上屬“認房不認貸”,較此前的“認貸不認房”明顯偏緊。
嚴禁房産仲介機構從事“首付貸”
上海房地産新政的另一記重拳是強化房地産市場監管,尤其是加大對房地産仲介的監管力度。《意見》明確表示,嚴禁房地産開發企業、房産仲介機構從事首付貸、過橋貸及自我融資、自我擔保、設立資金池等場外配資金融業務。對各類非正規金融機構為房産交易提供各種形式金融業務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新聞發佈會上,顧金山對鏈家事件調查進展作了最新表態。他指出,目前對鏈家的取證已經基本結束。“現有證據表明鏈家上海公司違反了國家《房地産經紀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們將按照法定程式,依法依規對涉案門店和相關經紀人作出行政處罰,並把相關的資訊納入到上海市公共信用資訊管理平臺當中。”據悉,目前鏈家涉案門店和相關經紀人的網簽資格已被暫停。
顧金山表示,下一步上海將按照住建部今年要開展一次房地産仲介專項整治行動的要求,會同工商等部門加強執法力度,重點查處虛假房源、虛假廣告、炒作房價,利用不正當手段誘騙消費者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違規的仲介機構可依法取消相關門店的網簽資格,情節嚴重的將取消區域網上簽約資格。
根據《意見》,上海將依託全市統一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資訊管理系統和商品房銷售合同網上備案系統,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防止捂盤惜售。同時,上海還將建立二手房交易資金第三方監管制度。
“十三五”上海土地供應將超過“十二五”
《意見》明確,上海將加大住房用地供應力度,加快住房用地出讓前期工作,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提高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比例,中心城區不低於70%,郊區不低於60%(供需矛盾突出的郊區,供應比例提高到70%)。
在發佈會上,顧金山在回答上海證券報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化解當前房地産市場出現的非理性過熱情緒和房價加速上漲趨勢,除了要強化需求側管理,同時要加大供給側的管理。上海將加大土地供應,同時還將加大商品住宅的供應量。一是對於已經進入到可售階段的樓盤進行檢查,加快上市供應,今年主要把捂盤惜售作為檢查重點;二是要把握好調控好供應力度和節奏。
顧金山指出,因為房地産供給有週期性要求,上海還將加強統籌規劃。“十三五”期間,上海全市房地産供地總量不會低於“十二五”,而且比“十二五”還將增加。2016年上海商品房土地供應量比去年提高了169公頃。
在業內看來,未來上海通過供給側和需求側的共同管理,將在土地供應和房地産供應上更加平穩有序。(記者 宋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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