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披露違規受行政處罰
- 發佈時間:2016-03-26 01:31:36 來源:西寧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匹凸匹等2家公司
新華社北京3月25日電(記者許晟 王都鵬)中國證監會25日披露2宗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件,一宗涉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宗涉匹凸匹金融資訊服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在榮豐控股信披案中,榮豐控股未按規定及時披露與關聯法人之間發生的大額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在2012、2013兩個年度的相關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未依法披露與關聯自然人的關聯交易,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
上海證監局責令榮豐控股改正,給予警告,罰款60萬元,並對時任董事長的王徵、時任總經理的王煥新給予警告,分別罰款30萬元;對時任董事的盛小寧、欒振國給予警告,分別罰款10萬元;對湯俊等17名時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給予警告,分別罰款3萬元。
匹凸匹信披案中,多倫股份(匹凸匹公司曾用名)未及時披露多項對外重大擔保、重大訴訟事項,2013年年報中未披露對外重大擔保事項,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
上海證監局責令多倫股份改正,給予警告,罰款40萬元,對時任董事長的鮮言給予警告,罰款30萬元;對時任董事、財務總監的惲燕樺給予警告,罰款10萬元;對向從鍵等5名時任董事、監事給予警告,並分別罰款3萬元;對時任監事的陳國強給予警告。
“行政處罰權全面下放至今,處罰工作成效顯著。”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當天在新聞發佈會上説,2014年、2015年派出機構行政處罰結案分別為61件、98件,罰沒款金額8066.76萬元、5872.74萬元。
他表示,通過授予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權,有力地推動了監管資源整合,發揮了證監會機關與派出機構的各自優勢,有利於更好地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維護資本市場“三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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