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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買假為何成最大受益者

  • 發佈時間:2016-03-24 09:29:23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自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以來,不到一年時間,朝陽法院共受理涉消糾紛案件496件,較上一年同期增長了10.3倍,其中網購糾紛增長了3.7倍,這中間,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對案件增長“貢獻”最大。

  但另據報道,“收錢噤聲”成為職業打假行業的潛規則。

  “收錢噤聲”式打假損害了誰

  ■吳應海

  如果職業打假人能夠一手秉持公正,一手憑著自己敏銳的職業“嗅覺”,在市場上尋找假冒偽劣産品,不動聲色地進行買入,依法獲取索賠,光明正大賺錢,那麼消費者將永遠是他們的堅強後盾。

  可現在,這似乎已不太可能。“收錢噤聲”已成為打假行業內通行的潛規則,彼此之間私下達成協定後,打假人就會嚴守秘密,不把企業的不良行為公之於眾,聽任問題商品繼續招搖過市,坑害消費者。這不得不讓我們思考一個問題,制假企業支付高額賠償後,這個成本將轉移到哪?

  不難想像,“利益”受損的企業可能變本加厲地生産假冒偽劣産品,最終成本和傷害還是轉移給了消費者。從這個角度來看,這哪是打假,分明就是在護假、縱假。凡事都有底線,職業打假同樣如此。如果職業打假人守不住底線,見利忘義,與生産銷售假冒偽劣産品的人沆瀣一氣,那無疑是可恥的,這樣的職業打假人不要也罷。

  “職業打假”意義大於爭議

  ■薛家明

  “職業打假人”頗受爭議,原因有二。一是,公眾感受不到職業打假人的“打假獲得感”。雖然關於職業打假人的新聞不絕於耳,但職業打假人關注的都是阿膠、人參、電器等大物件。但對“五毛”食品、假飲料等現實中氾濫的假貨,職業打假人卻選擇性忽略。這也造成職業打假人打得轟轟烈烈,生活中假貨並未減少,公眾更沒有獲得一點“打假紅利”。二是,“職業打假人”收封口費後不打,這個行業“污點”,讓人難以接受。既然標榜打假人,就要“見假如仇”。與造假者妥協,顯然有違職業道德。

  既然,“職業打假人”背負如此多的爭議,還有存在的必要麼?當然有。其實,職業打假行業之所以亂象頻出,恰恰就緣于“職業打假人”太少。試想,如果假貨少,而打假人多,假貨像大熊貓一樣稀少,職業打假人見到“肉少”的假貨,還會選擇性忽略麼?更何況,即使與造假人妥協,職業打假也並不是一無是處。“收錢噤聲後,如果企業不改,職業打假者會接踵而至,企業承受不住自然會改。”可見,即使職業打假行業魚龍混雜、泥沙俱下,也有存在的必要。

  “職業打假”意義大於爭議。誠然,職業打假行業還有很大的江湖習氣。比如,“拜把兄弟”“收錢噤聲”“抱團取暖”等等。但更需看到,“職業打假”更在給我們進行打假啟蒙教育——以前見到假貨我們不知所措,如今借助3·15平臺的消費者越來越多。更應該看到,職業打假人也在深刻地影響造假商家。很多假貨製造者在被打假後,開始轉型升級。比如“一家涼茶企業被打假後,廠家因徹底規範化而發展迅猛”。這些都在潛移默化間匡正了我們的消費生態。

  當然,肯定“職業打假”的意義,並不是鼓勵職業打假人固步自封。相反,職業打假人只有不斷突破,不悖離打假初心,才能不被淘汰。因此,職業打假人更需研究更多的打假技能,拓展更廣的領域。也只有在打假上與時俱進,提供更多的打假警示,提升公眾的“打假獲得感”,才能被更多人接受,讓愛大於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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