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有股民不顧風險警示捂股不賣
- 發佈時間:2016-03-23 10:32:19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 楊劍峰
21日*ST博元被上交所終止上市,成為重大違法退市第一股。記者昨了解到,去年5月*ST博元被實施風險警示停牌前,福州部分股民就陸續賣出手中股票,但仍有少數股民火中取栗,不顧風險買入博傻,而且在營業部善意提醒下仍然捂股不賣。
股民博傻捂股不賣
*ST博元退市引起了市場的關注。對於股民而言,如果手中持有這只股票,一旦退市有可能遭受大幅損失。令市場意外的是,不少散戶在該股停牌前仍然積極介入。自去年5月*ST博元被實施風險警示以來,持股市值100萬元以上的個人投資者以及專業機構、一般法人持續減持,而持續增持的多為市值100萬元以下的投資者。
昨日在榕部分券商人士表示,營業部未有持有*ST博元的客戶。因為從*ST博元被實施風險警示到停牌前那段時間內,營業部就提醒客戶注意風險,部分股民及時賣出。
不過也有不乏參與博傻的股民。位於東街口附近一家證券營業部負責人告訴記者,該營業部有兩位投資者持有*ST博元,一位持有一年多時間,另一位在去年4月份買入。所幸兩位客戶持有不多,總共為1000股左右,持倉成本不到1萬元。前者去年還好有所減倉,後者則買入後一直持有不動。事實上,這兩位客戶也知道股票存在退市風險,在去年公司被實施風險警示以來,營業部曾提醒客戶擇機賣出,但客戶不以為然。一是手中股票數量少,二是客戶存在投機心態,他們早前就參與過業績不好的股票,希望博取公司重組所帶來的機會。
據其介紹,從持倉成本來看,目前兩位客戶暫只出現小幅虧損。不過在退市前期接盤*ST博元,存在高風險。按規定,*ST博元將於3月29日進入退市整理期,雖然其還有30個交易日方便投資者退出,但股價有可能繼續大幅下跌。投資者要了解交易機制的特殊安排,充分認識退市個股風險,摒棄對垃圾股的投機、賭博心態。
賣出者也有機會提起訴訟
*ST博元違法行為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應如何追償?上交所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就*ST博元因重大資訊披露違法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投資者可以自己受到虛假陳述侵害為由,對*ST博元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昨日福建方圓統一律師事務所王建徽律師表示,目前暫未接到股民的維權諮詢。按規定,*ST博元違法行為符合虛假陳述民事維權條件,投資者可以等*ST博元的正式行政處罰出來後進行維權,不但仍持有股票的部分客戶有機會維護權益,而且在停牌前賣出的股民符合條件的也可以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據報道,上海天銘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此前根據相關公開的違法事實,估計在2012年4月28日到2014年6月18日之間買入*ST博元,並且在2014年6月18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受到損失的投資者,可以提起民事賠償。一旦行政處罰決定做出或生效刑事判決形成,投資者可以立即向珠海中院起訴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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