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買理財將標配“雙錄”
- 發佈時間:2016-03-21 02:32:26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余雪菲)理財産品“雙錄”將成為標配。以後老百姓在商業銀行購買理財産品的時候,銀行要進行錄影、錄音。近日,銀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2016年年底之前,要求主要的、有條件的商業銀行要全面推行理財産品“雙錄”,這將加強銀行投資産品的全過程管理,更好地治理銷售誤導問題,也有利於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3月16日在人民大會堂部長通道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2015年銀監會已在北京、上海、廣東、江西等省市開展了“雙錄”試點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今年年底前,銀監會要求主要的、有條件的商業銀行要全面推開理財産品“雙錄”。
所謂理財産品“雙錄”,即對高風險理財産品、其他代銷産品銷售過程進行錄音錄影同步監控。尚福林表示,除部分確實有實施困難的農合機構、村鎮銀行等小型機構外,其他開展理財産品和代銷産品銷售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均應實現自有理財産品與代銷産品銷售過程同步錄音錄影。
在此前的“雙錄”試點地區,當地銀監局會要求銀行制定錄音錄影標準,標準一般必須涵蓋6個要素,即産品名稱、編號、期限等關鍵要素,産品主要風險,産品匹配度,客戶權益須知,客戶對上述內容的確認語句,以及銷售人員的銷售合規承諾。
近年來,老百姓在購買理財産品時,存款變保險、理財變保險、銀行工作人員宣稱低風險實際售賣高風險産品的現象時有發生。甚至有市民在銀行工作人員指導下購買了信託産品,結果無法兌付,最後才發現該款産品並不是銀行産品或者銀行代銷産品,而是第三方理財機構的産品,出現“飛單”情況。銀行的工作人員獲得了高額佣金提成,而投資者“血本無歸”。
尚福林稱,“雙錄”可以加強銀行投資産品的全過程管理,更好地治理銷售誤導問題,也有利於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銷售人員按照程式、規定介紹銀行的理財産品,消費者也能夠更清楚地了解産品特性,知曉自己對於該産品享有的權利,應該承擔哪些風險,如果發生糾紛,也有了處理的相應依據。
此外,業內分析人士指出,推行理財産品“雙錄”的地區,“飛單”等投訴率的確有所降低,有利於遏制理財變保險、銀行工作人員宣稱低風險實際售賣高風險産品的現象。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雙錄”的執行情況有待觀察。不過投資者還要了解自己購買的是什麼理財産品,不要輕易被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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