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網路售假 更需供給側升級
- 發佈時間:2016-03-16 02:10:28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一家之言
“‘江南皮革廠’原價都是兩百的、三百的,現價全部只賣二十塊”的山寨錢包,即使在網店難以容身,也會在那些批發市場、地攤招搖過市。電商不過是作為入口讓假貨問題在大體量平臺的集納效應中被放大。
每逢3·15,“打假”都會應景地成為輿論場的熱門話題。而昨日,網購相關投訴又例行成為了媒體曝光的焦點。網購成為打假的“沃土”,無疑跟蓬勃的網際網路商業新圖景有著緊密關係。據報道,2016年1到2月份,全國網上零售額就達到6361億元,同比增長27.2%。
與網購火爆對應的,是假冒侵權亂象被曝光頻次的密集。部分假貨在網上蔓延,損害了消費者權益,也消解著社會信用。無論是為自己代言,還是馬雲所説的“假貨是阿里巴巴未來30年的最大挑戰”,其實無一不顯示著假貨問題正在成為約束電商前進的一個關鍵性的門檻。
可儘管電商們的打假資金成本投入急速增加——連大數據、雲計算被引入防假打假領域,如今電子商務平臺們還在聯手執法部門將監管執法帶入“網際網路+”節奏中。但是假貨依然是屢打屢現,依然成為消費者的主要網購困擾因素。
這種零和博弈模式的形成,其實還是與打假未曾治本有直接關係。線上打假系統再強,也是止于渠道鉗制,而無法對假貨大本營形成釜底抽薪式的剔除。正如此前一首網紅神曲歌詞,“‘江南皮革廠’原價都是兩百的、三百的,現價全部只賣二十塊”的山寨錢包,即使在網店難以容身,也會在那些批發市場、地攤招搖過市。電商不過是作為入口讓假貨問題在大體量平臺的集納效應中被放大,而資訊的相對對稱,又讓假貨更容易被發現。
説到底,無論平臺類、自營類,電商自然該起到線上“過濾責任”,但這難改假貨氾濫源頭線上下的事實。這點也決定了,線上以線索提供為主的“助攻”線下打假模式,只能是零星打擊。本質上,當下的網路打假需要置於更宏闊的視角下和格局中。
線下假貨盛行,歸根結底還是實體經濟“抱恙”,説明以山寨為主要特徵的商品形態在局地乃至國內很多地方都廣泛存在。而瞄準利基市場,以消費空間的“長尾”為手段實現利潤積累,正是粗放式生産階段的典型特徵。如今供給側改革的概念被廣泛提及,某種程度上,清除那些制假源頭、售假樞紐,就需要將其納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視野下——在發展新經濟和服務型製造業的同時,實現産業結構調整與産權制度完善的結合,以供給端搭車網際網路+的産品服務升級,以品質打造品牌而不是用劣質的模倣抄襲品牌。其實如今的經濟轉型,正是要儘快轉變以往的代工式假貨生産模式,實現産品供給基本面上“良幣對劣幣的碾壓”。
打假跟供給側改革“雙手聯彈”,要打的“假”才會少得多。但這也有個較長的過程,就眼下看,“以治標為治本贏得空間”仍是網路打假不得不走的路子。
當前形勢下,打假需要更多“中國隊”摒棄一門一戶、條塊割據的狀態,讓政府、各電商、權利人和消費者的資訊都接入“打假端口”。比如説,讓營業執照、許可證等資訊跟電子商務平臺數據接駁,使得平臺能夠更好地開展管理;公檢法對網路售價交易量的電子證據認定系統完善;讓權利人跟電商形成合力鑒定機制等。這些都需要商事改革制度的不斷推進以及電商之間的公益性配合。
網路打假,要靠打假手段的升級,也要依託經濟增長跟“山寨依賴”的切割。我們需要3·15變成365天的常態化監管,也需要長遠性的供給端優化。
□麥徒(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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