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傘”如何撐得更牢
- 發佈時間:2016-03-15 08:29:48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任璐
“兩會”期間,面對記者採訪,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弋陽縣水南村村委會黃家村小組組長黃長林主動拿出了自己的建議。他把文件翻得嘩啦作響,開場白脫口而出:“沒災時錢白交,有災時補錢少。”
黃長林的話,指向的是農業保險領域面臨的些許現實困境。針對這個為農業生産提供風險保障的金融工具,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當中就用了“完善”兩個字來表達工作方向。如何完善農業保險制度,讓這把農業“保護傘”撐得更牢?不少像黃長林一樣的人大代表,用自己的調研、分析來展示現實,提供思路。
種類擴容,破解“想保不能保”
提起農業保險,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武山縣北順村黨委書記劉天緒有話要説。北順村是當地有名的“蔬菜村”,每年,村子都躲不過大風低溫的惡劣天氣侵襲。風一起,損失不可避免,菜農們心也就跟著涼了半截。
劉天緒和村民們也想過用保險來彌補部分損失。作為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支撐,農業保險制度在分散農業風險、穩定農業生産、促進農民增收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數據顯示,2012年以來,我國農業保險一共為8.7億戶農戶提供風險保障5.9萬億元,承保主要農作物14.5億畝。然而,缺口依然存在。目前,中央財政支援和補貼保險費的種類已經增加到了16類,不過,一些重要的農牧漁業産品生産保險未納入補貼範圍。北順村的設施蔬菜就是其中之一。
對此,劉天緒建議,進一步增加農牧業産品保險種類,拓寬中央財政對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範圍,充分發揮保險機制的風險分散作用,更好地保障廣大農民的利益。
此外,全國人大代表、陜西省政協副主席、陜西省工商聯主席馮月菊聯合8位代表也提出建議,加快開發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品種,探索開展重要農産品目標價格保險、收入保險、天氣指數保險等險種,全面擴大農業保險産品覆蓋面,以此破解“想保不能保”的難題。
賠付貼心,農民才能安心
參加農業保險,許多農民最為關心的還是“怎麼賠”“賠多少”。在調研中,黃長林發現,經過中央、省、縣三級財政補貼後,農民只需承擔30%左右保費。繳得不多當然是好事,但問題在於,從補貼的實際效果看,農民對這項政策的“獲得感”也不多。究其原因,主要是鑒定程式和賠付金額還有待改善和提高。
黃長林説,目前的農業保險理賠流程中規定了“保險人員現場查勘後”和“保戶提供材料齊全後10個工作日內賠付”兩條原則。如果遇到像水稻旱澇這樣波及幾個鄉或數個縣的災害,完成定損、理賠程式,至少得半個多月。這很可能就錯過了搶種新作物的時令。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揭陽縣農技推廣中心主任丘杏紅曾經參加過農業保險的定損環節。她認為,慢是因為農險定損缺乏統一的標準。農業災害類型多,哪怕只是病蟲害,也要分前期、中期和後期,不會一次性發生。因此,要優化鑒定流程,制定一個細化的統一標準,“而不是因時而定、因事而定。”丘杏紅説:“總的來説,賠付貼心,農民才能安心。”
對此,黃長林建議引入“預付機制”。保險公司在災後先向農戶預付部分賠償金,以便農業生産的接續,把損失降到最低。
除了解決好“怎麼賠”,還要重視“賠多少”。在黃長林的家鄉弋陽縣,水稻平均畝産值在800元左右。如果絕收,每畝保險賠償僅200元到300元,兩者之間有較大差距。黃長林認為,只有提高賠償標準和水準,“才能讓參保農戶吃上‘定心丸’”。
理順機制,實現一舉多贏
現代農業保險制度應該什麼樣?丘杏紅認為,應該建立一套合理的運作模式,讓政府、農戶和保險公司實現一舉多贏。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羽威農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戴振秋有著同樣的感受。他認為,應建立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專門的政策性保險公司。通過農民經濟合作組織或龍頭企業聯繫廣大農戶,統一宣傳指導,統一承保、防災、理賠,從而大大降低運營成本,提高賠付標準。
在黃長林看來,農業保險則應該借鑒“新農合”的經驗。在無災年時對保費進行累積,建立保險基金“資金池”,逐步增強抗風險能力。在受災時,加大對農民的幫扶力度,解決農民的後顧之憂。同時各類農産品的保險期限應按各自特點科學設定,而不是簡單一年或一個生産季為保險期限,這樣就可以提高保險資金的利用效率。
“完善機制的同時,也需要有相應的法律保障。”馮月菊建議,國家應該加快農業保險立法進程,建立完善的農業保險法律體系,將一些易受災害的品種、項目確定為政策性險種,由政府對其提供保費補貼、業務費用和免稅支援,並配套經營規則,使農業保險在實際操作中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