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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案養母出獄防家暴仍在路上

  • 發佈時間:2016-03-14 02:30:46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家之言

  據媒體報道,3月13日,南京虐童案主角李徵琴出獄。就在李走出常州女子監獄之時,被打養子施某某的親生母親張女士上前撲通一聲跪倒在地説,“表姐我對不起你,讓你受罪了。”這時10歲的施某某一邊叫著“媽媽”一邊跑過來抱著李徵琴,三人抱頭痛哭。

  此情此景,讓人五味雜陳。劇情反轉了嗎?沒有。養母、生母和孩子的抱頭痛哭,恰恰凸顯了家暴的悲劇性。家暴是一場殘酷悲劇,即使施暴者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也無法割裂親情。《反家暴法》已實施,但要避免家暴特別是終結“棍棒教育”,恐怕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

  三人的淚水值得咂摸。李徵琴的痛哭流涕,既是對曾經施暴行為的悔恨,又是對監獄生活的恐懼,或許多少還有那麼一點點委屈。二審開庭時,“從沒想過要真正傷害孩子”的李徵琴公開向孩子和公眾認錯道歉,但依舊認為自己沒罪,也沒虐待孩子。但願,她今天的淚水能真正喚醒那顆曾經迷失的心靈。她也可憐,不是嗎?

  生母和孩子的淚水則更令人深思。在生母和孩子看來,李徵琴的施暴,即使有錯,也不至於淪為罪犯。虐童案多發頻發的原因,除了以前法律制度不完善外,更有社會大眾長期以來的認知偏差。

  反家暴首先要預防和避免家暴,要預防和避免家暴必須徹底扭轉社會“棍棒底下出孝子”、“老子打兒子是家事”等舊觀念、舊傳統。事實上,“棍棒教育”在今天依舊有一定市場,甚至還出現了變種,媒體上經常出現的某些“虎媽”、“狼爸”就是例證。在家庭教育上,很多於法不容的暴力假借愛的名義而行,一旦失手釀成大錯,悔之晚矣。

  《反家暴法》開啟了一個新時代,但我們應清醒地認識到,徒法不足以自行,未來依舊任重道遠。家庭教育的作用無可代替,但必須遠離暴力。對很多家長來説,今後如何管教孩子,特別是像本案中施某某這樣不聽話又愛撒謊的“熊孩子”,是亟需解決的問題。

  □陳廣江(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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