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准釋放福建寧德核電廠四號機組首次臨界控制點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3-11 16:53:45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福建寧德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福建寧德核電廠四號機組首次臨界控制點釋放的請示》(閩寧核〔2016〕6號)收悉。
根據《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我國有關核電廠的安全規定及其導則,我局組織檢查組于2016年2月16日至19日,對福建寧德核電廠四號機組首次臨界準備情況進行了例行核安全檢查。目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福建寧德核電廠四號機組已基本具備首次臨界條件。我局同意你公司按首次臨界要求確認相關係統、設備以及狀態條件,並經環境保護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確認後,可以實施福建寧德核電廠四號機組首次臨界活動。
你公司應嚴格按照技術規格書的要求,進行機組首次臨界操作,保證機組啟動安全。如果啟動過程中發生影響四號機組臨界安全的事件,應立即停止啟動操作,並及時向我局和環境保護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報告。
國家核安全局
2016年3月8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蘇州核安全中心,中機生産力促進中心,中廣核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3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