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黑龍江黑化集團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3-11 16:53:45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
黑龍江黑化集團有限公司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且長期未得到解決。按照《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決定對黑龍江黑化集團有限公司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案件掛牌督辦。
請按照督辦要求(見附件)認真抓好各項工作。在掛牌督辦事項完成後,將解除掛牌督辦書面申請(附相關材料)報送我部。同時,指導、督促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做到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及時向社會公佈案件查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我部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負責核查掛牌督辦環境違法案件的整改情況。
聯繫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張侃
電話:(010)66556482
傳真:(010)66556472
附件:環境違法案件基本情況及督辦要求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3月7日
抄送: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3月7日印發
附件
環境違法案件基本情況及督辦要求
基本情況:黑龍江黑化集團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2002456102371,法定代表人:隋繼廣)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且長期未得到解決。
督辦要求: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對該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到位並執行到位、整改到位;督促地方環保部門加強日常監管,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涉嫌嚴重違法、適用行政拘留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協調省高級人民法院建立和完善環境違法案件行政處罰強制執行工作機制。
督辦期限:2016年9月1日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