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立法 請著重規範電商平臺
- 發佈時間:2016-03-11 14:15:1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聞提示
昨天,全國人大相關負責人就人大立法答記者問。電子商務立法已經列入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這部法律已經由全國人大財經委牽頭組織起草。在電子商務立法當中,對電子商務經營的主體責任、交易與服務安全、數據資訊的保護、維護消費者權益,以及市場秩序、公平競爭等內容都進行了規範,目前已經形成了法律草案稿。
“3·15”快到了,一些網站開始進行消費者維權的調查,其中的重點,就是網購維權。從目前的狀況來看,網購維權,問題多集中在“商品與賣家描述不符”、“假貨劣貨”以及機票退改的過高手續費上。電子商務,包括網購、海外代購、網路金融等等方面,現在已經成為中國人最歡迎的商務模式,長時間一直在出現問題,並不是商業模式有什麼缺陷,而是缺乏法律的規範。
舉個例子。網上購物,最方便的是能貨比三家,最麻煩的也是貨比三家,因為相同的産品(有的甚至品牌也相同),價格卻能千差萬別,有的只要幾十元錢,有的卻能達到幾百甚至上千。這個時候,消費者很難分辨誰真誰假,因為除了價錢,這些店家的圖片、説明一模一樣,就像是克隆出來的。
再比如,消費者購物,習慣看其他消費者的評點來做決定,然而,買好評、找水軍的現象屢禁不絕,實際上是誤導了消費者,甚至會因此作出錯誤的判斷。
當然,網上個人資訊洩露和個人資産被盜的現象也時有出現。這些都讓人對電子商務的安全性以及未來前景産生懷疑。
所以,電子商務的各種行為,應該有一部法律來進行規範。這樣,才能讓人們更放心地去接受和使用電子商務,讓人們沒有後顧之憂。
根據人大立法的相關負責人透露的資訊,這部法律草案稿已經形成,但目前人們還沒有看到。這裡,需要對這部法律作出建議:電子商務,應該規範明確所有電商的行為、責任,但最為重要的,是要著重針對電商平臺,尤其是那種有影響的、規模巨大的電商平臺,更應該首先受到法律的約束。
為什麼這麼説?因為電商平臺的權力非常大。他們有權決定每一個店家的生與死,也有權來應對消費者的投訴。正是因為他們的存在,才能夠構建龐大的電子商務市場。他們應該採取怎樣的態度對待消費者、對待電商個體?他們應該建立怎樣的規則來運轉這個龐大體系?出現了矛盾與問題,應該有怎樣的擔當?這些問題,以前靠自律,今後都要靠法律來規範。
例如,在消費者遇到問題,或者與電商發生矛盾的時候,有的電商的投訴渠道,主要依靠模式化的程式,讓消費者來選擇問題、舉證,然後予以處理。消費者如果對投訴渠道不熟悉、不明朗,或者遇到難以解決的事情,很難得到一對一的服務,電話難打通,即時交流工具裏,又是機器人回答。許多消費者因為程式過於冰冷和繁瑣,放棄了投訴。這就造成一種假像——表面看問題並不是很多,但實際上是消費者吃了暗虧,而不良商家並沒有因此受到任何懲戒。
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僅僅靠電商平臺的自律是不行的,因為每個平臺都會考慮自己的運營成本,都會有意無意地去人為壓低投訴率。甚至在出現針對平臺本身的投訴時,還會想辦法推卸責任。因此,必須有法律來監督促進電商平臺的改善,促使他們以更為負責的態度來對待平臺上的商家與消費者。
從2014年起,就有報道稱中國已經形成了全球最大的網購零售市場,網際網路經濟近年也一直為政府所鼓勵。作為一種新型商業模式,網購在中國正在代替傳統商業,這個時候,法律必須要跟得上,不能讓人們等待太久。一旦某些壞習慣形成,潛規則變成明規則,改變就太難了,代價也會變大。
從這個角度來説,電子商務立法該提速了,草案也該儘快公佈,徵求意見,讓人們心中更加有底。
評論員 程赤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