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首次承認自動駕駛汽車“闖禍”
- 發佈時間:2016-03-02 01:30:48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舊金山2月29日電 美國谷歌公司2月29日承認,當月早些時候發生的一起車輛剮蹭事件中,該企業的一輛自動駕駛汽車“負有一些責任”。
谷歌去年11月曾聲稱,自動駕駛項目啟動6年來,測試車輛以自動和手動駕駛方式累計行駛320萬公里,遭遇17起輕微車禍,均不是由測試車輛引起。
此次自動駕駛汽車“闖禍”發生在2月14日,現場距位於矽谷城市芒廷維尤的谷歌總部不遠。涉事自動駕駛汽車由運動型多功能車改裝而成。這輛汽車當時為了躲避路邊下水道入口處堆積的沙袋,先停車、再啟動,偏向內側車道,接著撞上一輛公交客車的側面,不過當時兩車速度均很低。
公交客車上十多名乘客無人受傷,依照加州法律必須坐在自動駕駛汽車內的試駕員同樣沒有受傷;公交車側面幾乎沒有損傷,自動駕駛車的左側保險杠、左前輪和左側一個距離感測器毀壞。
谷歌解釋説,自動駕駛汽車當時判斷自身車頭超出公交車,對方“理應”停車避讓。剮蹭發生時,無人駕駛車時速約3.2公里,公交車時速24公里。另外,試駕員在左側反射鏡內看到公交車,同樣推斷對方會避讓,所以沒有接手駕駛。
谷歌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説,自動駕駛汽車“誤判”類似于駕車人“誤判”。
然而,持懷疑態度的人士認為,自動駕駛技術至少現階段依然不成熟,無法與駕車人對交通狀況諸多因素、特別是突發事件的綜合判斷相比。
受剮蹭事件促動,谷歌稱已審核大量相關變數數據,繼而對運作程式軟體作出調整,以反映“一種更為深切的理解,即公交車等大型車輛與其他類型的車輛相比,不太可能避讓我們”。
谷歌一直推動監管部門和立法機構允許更為廣泛地測試和應用自動駕駛技術。而一些業界分析師推斷,自動駕駛汽車“闖禍”可能妨礙谷歌的努力。
自動駕駛作為一項新技術,是汽車行業當今“熱點”。但監管和立法者強調,在創新中,確保人身安全是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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