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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增減掛鉤指標安排向貧困地區傾斜

  • 發佈時間:2016-03-01 16:3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3月1日電 據國土部網站消息,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副司長周建春今日表示,《關於用好用活增減掛鉤政策積極支援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通知》提出,按照應保盡保的要求,加大對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地區增減掛鉤指標支援,並自上而下明確了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落實的要求,確保增減掛鉤指標切實保障到貧困地區。

  國土部今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副司長周建春介紹《關於用好用活增減掛鉤政策積極支援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通知》的背景和主要內容。

  周建春表示,《通知》的起草思路,是按照在精準施策上出實招、在精準推進上下實功、在精準落地上見實效的要求,著重從加大掛鉤指標支援力度、拓展掛鉤指標使用範圍、保障農民權益、明確具體操作路徑等方面,提出增減掛鉤支援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的政策規定,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效應。

  《通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強調增減掛鉤支援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的重要意義。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簡稱為增減掛鉤。增減掛鉤是中央有關文件明確的支援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的重要措施,開展增減掛鉤是解決扶貧開發用地和資金的有效手段。《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學習領會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部署要求,高度重視扶貧開發工作,密切配合有關部門,有效運用增減掛鉤政策,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助力扶貧開發工作,為“十三五”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做出積極的貢獻。

  其次,規定增減掛鉤指標安排向貧困地區傾斜。《通知》提出,按照應保盡保的要求,加大對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地區增減掛鉤指標支援,並自上而下明確了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落實的要求,確保增減掛鉤指標切實保障到貧困地區。

  第三,提出落實擴大節余指標使用範圍的要求。《通知》明確提出,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開展易地扶貧搬遷的貧困老區可將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在省域範圍內流轉使用,並要求: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對全省增減掛鉤節余指標進行統一管理,引導節余指標公開、公平、有償流轉使用,保證産生的節余指標能用得出去、資金能收得回來;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核定節余指標,並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確認備案,為節余指標安排使用提供依據。

  第四,強化農民土地合法權益保護。《通知》要求從以下幾方面維護農民權益:一是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受益權;二是拆舊復墾騰出的建設用地,必須優先滿足農民新居建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並留足農村非農産業發展建設用地;三是堅持群眾自主的原則,因地制宜選擇搬遷安置方式,併為農民提供多樣式、多戶型的住房選擇;四是項目區完成後及時進行變更調查和確權登記,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

  第五,加強增減掛鉤資金收益管理。《通知》提出,節余指標價格可採取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制定指導價格,由産生指標方和使用節余指標方協商確定節余指標價格;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競爭方式確定節余指標價格。為了保證增減掛鉤資金收益合理安排使用,《通知》提出,要根據不同的安置方式,按照“錢隨人走、同等受益”的原則分配和使用,對集中安置的,可將增減掛鉤收益返還集體經濟組織,由村民自主安排用於新居和基礎設施建設等;對分散安置的,可以貨幣形式足額將增減掛鉤收益返還當事農戶。

  第六,加強增減掛鉤支援扶貧開發的組織領導。《通知》提出,增減掛鉤支援扶貧開發要堅持政府領導、部門配合、共同推進。國土資源部門要在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配合發展改革、財政、扶貧開發等部門,積極運用增減掛鉤政策,整合政策、資金,切實發揮部門協同、政策資金整合的整體效應,有效推進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工作。

  總體來講,周建春表示,增減掛鉤,對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而言,是一項含金量十足的重要措施。《通知》要求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這項超常規政策,要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增減掛鉤支援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的具體落實措施,明確操作辦法;要通過會議、培訓等多種方式,認真積極指導貧困地區用好用活增減掛鉤政策,支援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確保這項政策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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