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釘截鐵處置“僵屍企業”
- 發佈時間:2016-03-01 05:59:1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國務院發佈的《關於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産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提出,用5年時間再壓減1億至1.5億噸粗鋼産能。鋼鐵業去産能攻堅戰已經打響,當務之急是斬釘截鐵處置“僵屍企業”,堅定不移減少過剩産能。
亟待快刀斬亂麻
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鋼鐵業産能過剩矛盾日益凸顯,企業生産經營困難加劇,出現了行業性虧損。2015年,國內粗鋼消費量7億噸,同比下降5.44%;鋼材綜合價格指數2015年末下跌到56.37點,同比下降32.16%;鋼協會員企業實現利潤總額為虧損645億元,虧損面50.5%,同比加大33.67%。
中鋼協報告顯示,目前我國粗鋼産能約為12億噸,按照2015年産量測算,産能利用率不足67%,受發展慣性及前期新建産能逐步釋放影響,産能仍有可能進一步增加。在今後較長一段時間,消費量總體進入下降通道,鋼鐵業供求嚴重失衡的矛盾更加突出。
“産能過剩矛盾必須予以解決,要加速過剩産能的市場出清。”工信部副部長馮飛近日強調,“十三五”期間,鋼鐵業要通過去産能,使得産能利用率恢復到相對合理的水準,即75%以上。
儘快處置“僵屍企業”是去産能的關鍵所在。2015年,重點大中型鋼鐵企業平均負債率超過70%。截至2015年底,我國鋼鐵行業停産半停産企業57家,涉及産能9700多萬噸,佔全國産能8.6%。
“如果不快刀斬亂麻處置‘僵屍企業’,就會將優質企業和整個行業一起拖垮。”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公司冶金建材發展部副主任陳子琦表示,停産半停産企業中有相當一部分喪失了競爭力,淪為“僵屍企業”。“僵屍企業”主要是指企業長期虧損、負債纍纍甚至資不抵債,無望恢復生氣,僅靠外部“輸血”(貸款或政府支援)免於倒閉的負債企業。但由於其“僵而不死”,仍不計代價和成本地維持生産銷售,加劇了惡性競爭,扭曲了正常的市場激勵與淘汰機制,擠佔了寶貴的資源和市場空間,已嚴重拖累了行業健康發展。
加快建立退出通道
“僵屍企業”退出是鋼鐵業一道待解的難題。中鋼協反映,近兩年有的虧損嚴重企業一度停産;有的企業想退出,但是退出通道沒有打通,退出機制沒有建立,退出政策仍然缺失;有些地方政府出於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考慮,仍要求企業維持生産;有的企業資金鏈已斷裂,卻仍然退不出去。工信部原材料工業司日前發文強調,鋼鐵行業作為化解産能過剩、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領域,今年國家將集中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可有效加快“僵屍企業”退出市場速度,助推市場出清,為行業未來發展騰挪出更多市場空間。
“僵屍企業”處置主要方式為破産清算和兼併重組,兩種手段各有短長。陳子琦説,破産清算是去産能的最有效措施,優點是速度快、效果明顯,有利於行業儘快減少過剩産能;缺點是處置難度大、陣痛大、社會成本高,對地方財政收入、相關産業發展、社會穩定等方面會帶來一定影響。兼併重組則是調結構、去産能一舉兩得,在提高産業集中度、促進結構調整的同時,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縮減産能;缺點則是耗時長、去産能的效果不直接。另外,在目前我國鋼鐵業不景氣、企業普遍經營困難,以及産業集中度低、龍頭企業佔比過低的情況下,優勢企業主動開展兼併重組的意願和動力明顯不足。
中央明確提出,要盡可能多兼併重組,少破産清算。陳子琦認為,這一方面體現了標本兼治的國家意志,在去産能的同時推進結構調整優化。另一方面,處置“僵屍企業”需拿出壯士斷腕的精神,承受陣痛的同時,也要統籌兼顧各方關切,高度重視推進過程中産生的矛盾和衝擊,做到有序推進、積極穩妥。
政策助推市場出清
“解決‘僵屍企業’,從本質來講是解決人和資産的問題。”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院長李新創表示,首先,要化解1億至1.5億噸産能,約有50萬職工需要妥善安置。其次,“僵屍企業”清償債務也是難題。此外,還存在地方穩定經濟的難題。因此,處置“僵屍企業”,應加大中央政府的支援力度,特別是政策和資金托底,解決好職工安置和債務清算工作,以及地方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加快構建“僵屍企業”的退出和轉型通道。
從《意見》來看,去産能將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中央支援,突出重點、依法依規”的原則,強調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積極有序化解過剩産能,確保社會穩定;切實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落實好各項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處置好企業資産債務。
新政策的一大突破在於設立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按規定統籌對地方化解過剩産能中的人員分流安置給予獎補,引導地方綜合運用兼併重組、債務重組和破産清算等方式,加快處置“僵屍企業”,實現市場出清。
據了解,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等有關部門正建立化解鋼鐵過剩産能和脫困升級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綜合協調,制定實施細則,督促任務落實。河北等重點省份則把處置“僵屍企業”作為“牛鼻子”來抓。越來越多的鋼鐵企業也在積極研究籌劃自身産能退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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