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達2016年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
- 發佈時間:2016-02-29 08:32:11 來源:南昌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王稀珍 趙宏 記者 林瀟)記者昨日從市財政局獲悉,我市下達了2016年中央和省財政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299.07萬元。
據悉,此次下達的補償資金,是在2015年確定的補償面積基礎上進行安排的,補償標準為20元/畝,主要用於2016年國家級和省級生態公益林管護支出。根據《江西省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管護支出用於生態公益林林權所有者及管護者的補償費和管護費。對在管護期間違反生態公益林管理規定,或因管護不善造成重點公益林破壞及生態功能持續下降的,林業主管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採取適當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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