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將自籌資金實施跨流域生態補償
- 發佈時間:2015-11-06 07:01:3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賴永峰 劉興報道:江西省政府日前印發《江西省流域生態補償辦法(試行)》,決定2016年籌集20.91億元在全省境內實施流域生態補償。這意味著江西成為全國流域生態補償覆蓋範圍最廣、資金籌集量最大的省份,實現了自籌資金、跨流域橫向補償等幾大政策領域的創新突破。
“《江西省流域生態補償辦法(試行)》是江西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的一個重要行動,是江西省創新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打造生態文明建設的樣板、加速實現綠色崛起的一個重要舉措。”江西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江西是長江中下游地區的重要水源省份,鄱陽湖流域佔全省轄區面積的94%,全省5條主要河流全部匯入鄱陽湖,調蓄後經湖口匯入長江,流域具有完整的生態系統。《江西省流域生態補償辦法(試行)》對保護好鄱陽湖“一湖清水”,探索建立大湖流域生態保護機制,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對保障長江中下游和東江流域水生態安全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據介紹,《江西省流域生態補償辦法(試行)》探索建立了中央財政爭取一塊、省財政安排一塊、整合各方面資金一塊、設區市與縣(市、區)財政籌集一塊、社會與市場上募集一塊的“五個一塊”流域生態補償資金籌措方式,流域範圍內所有縣(市、區)對促進全省流域可持續發展和水環境品質的改善承擔共同責任。如支援流域中下游地區、重點生態功能區建立協商平臺機制,鼓勵採取對口協作、産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方式加大橫向生態補償實施力度;探索從社會、市場籌集資金,擴大補償資金來源渠道,建立生態基金;結合環境稅費改革,推進排污權交易、水權交易等市場化的補償方式等。
《辦法》綜合考慮了流域上下游不同地區受益程度、保護責任、經濟發展等因素,在資金分配上向“五河一湖”及東江源頭保護區等重點生態功能區傾斜,體現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流域生態補償資金分配將水質作為主要因素,同時兼顧森林生態保護、水資源管理因素,對水質改善較好、生態保護貢獻大、節約用水多的縣(市、區)加大補償,這將進一步調動各縣(市、區)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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