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自由執業須引入評價體系
- 發佈時間:2016-02-29 07:25: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導遊不再受旅行社制約,是借助市場化手段來改變其身份地位。如今可搭建導遊統一預約平臺,讓導遊和遊客進行雙向選擇。
在不少人眼裏,國內導遊儼然成了專事坑騙遊客的掮客。28日,新華社一篇報道則為人們展現了導遊的另一面。近年來,導遊生存狀態急劇惡化,業界對導遊的評價是,幹著教授的活,拿著農民工的工資,擔負著全團保姆和心理醫生職責,隨時面臨各種危險……在與一些導遊的有限接觸中,感到這的確是導遊的一種真實寫照。
本該視顧客為上帝的導遊,有些人為何態度如此惡劣?這説明導遊急了。導遊急了,是因為自己沒能從勞動中獲得收入,甚至還倒貼錢。而這又是因為,導遊被旅行社“捆綁”進了不合理的低價團、“填坑團”(先墊付相關費用),必須從遊客購物等環節賺回來。對此,導遊又難以説“不”。《旅遊法》規定,導遊為旅遊者提供服務必須接受旅行社委派。在這制度和現實背景下,導遊和遊客實際上都是受害者。
《旅遊法》實施近三年,國內導遊行業又將面臨變局。據悉,今年國內將在深化導遊管理體制改革上實施系列舉措。如取消“導遊必須經旅行社委派”,放開導遊自由執業,建立導遊服務預約平臺,等等。這是從另一個方向入手,通過改革導遊管理體制、改善導遊生存狀態,達到提高國內導遊服務品質、減少旅遊消費糾紛的目標。
以往,對導遊粗暴對待遊客、坑害遊客等違法違規行為,監管部門毫不手軟,一律嚴加處理。但這一手固然是硬了,導遊生存狀態若無改觀,相關現象仍難以根本遏制。現在這麼做,“軟硬兼施”,或許正合所宜。導遊不再受旅行社制約,是借助市場化手段來改變其身份地位。但這麼做會讓事情變好,還是變得更糟糕,須進一步考量。如果相關政策加劇導遊間惡劣競爭,只不過矛盾發生轉移,依然會出現低價拉客、粗暴逼迫遊客購物等現象。
好在借助網際網路技術,如今可搭建導遊統一預約平臺,讓導遊和遊客進行雙向選擇。這樣做,服務者與消費者的資訊對稱了,定價機制也會趨於科學合理。此外,旅行社的利潤不能再通過壓榨導遊和遊客獲得,也就可能取消低價團等不合理模式。不過,導遊都“上網”了,遊客反倒可能難以選擇。所以,在推進導遊自由執業的同時,可引入打好評、差評的評價體系,輔之以線上投訴與處理機制。
導遊不再受旅行社盈利模式制約,可以靠自己的真正本領吃飯;遊客可對服務品質如實、及時評價;監管部門可借助資訊化手段對導遊進行動態化管理。這樣一來,國內旅遊生態的改善將值得人們樂觀期待。
本報特約評論員顧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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