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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生存狀態急劇惡化:行業有潛規則 有規定難執行

  • 發佈時間:2016-02-28 12:12: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魯暢 潘強 龐明廣  責任編輯:羅伯特

  酸甜苦辣,80萬導遊群體心聲誰知?

  “幹著教授的活,拿著農民工的工資,擔負著全團保姆和心理醫生職責,隨時面臨各種危險……”這是業界對導遊的評價。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持有導遊證的人數約80萬,但4萬億的旅遊市場規模分給導遊群體的寥寥無幾。新華社記者在調研中發現,近年來旅遊市場競爭加劇,導遊生存狀態急劇惡化,“三無問題”(無合同、無工資、無社保)、“兩黑一差”(黑導購、黑購物點、服務差)時時困擾著他們,酸甜苦辣迫切需要社會傾聽、關注。

  行業有潛規則:“我也是受害者”

  今年春節前夕,一則西雙版納地接導遊因購物問題斥責遊客的視頻在網路曝光,“白吃白喝白住,你們問心無愧?”視頻中,大聲咆哮的女導遊和大巴車上沉默的遊客形成鮮明對比。

  2月1日,當地旅遊部門對事件作出處理,涉事導遊何某被吊銷導遊證,組團的旅行社被吊銷經營許可證。

  按照規定,自處罰之日起,何某3年之內不得重新申請導遊證。她告訴記者,自己從1999年開始做導遊,做了17年,沒有一起投訴,還被評為過西雙版納的優秀導遊。

  “旅遊産品有很多種,遊客既然選擇了低價團,也應支援我的工作。”事後接受記者採訪時,何某表示並沒有強迫遊客購物,行程結束後也沒有對她進行投訴。“導遊的工作是承上啟下,遊客住什麼酒店,用什麼餐,我們沒有決定權。我只是一個小導遊,也是個受害者。”

  “現在的旅遊有自己的遊戲規則,若不是先搭錢進去,沒有哪個導遊會去計較那幾百塊錢。”調研過程中,多位導遊、領隊告訴記者,近年來,中國旅遊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從業者越來越多,加之線上旅遊通過“燒錢”搶佔市場,低價競爭在所難免。

  “組團社用低價吸引遊客,再按人頭賣給地接社,地接社有‘賭團’的性質,先墊付了交通、酒店和餐飲費用,通常這筆錢就要由導遊先墊付。”從事出境遊近10年的導遊王宇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歐洲30人團為例,出發前導遊就要先墊付人頭費、當地酒店稅費等近4萬元。“不交這筆錢就領不到活,能不能掙回來、賺多少,全靠導遊的‘本事’了。”

  規定難執行:自己給自己發工資、交保險、納社保

  4年輾轉3家旅行社,胡偉還是在第3個“本命年”到來之前提交了辭呈。從業十幾年來,胡偉始終堅信會“幹不動導遊了”再離開,但兜兜轉轉,起起伏伏,“這幾年行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導遊首當其衝,一切的負面結果仿佛都要由我們買單。”他説。

  胡偉是導遊專科出身,在他印象裏,導遊要學的是歷史、文化、外語以及如何通俗有趣地為遊客講解。“入行後才發現,導遊要學的是怎麼‘忽悠’遊客買東西、收回扣,別‘白忙乎’好幾天,最後讓同行、司機都看不起。”

  採訪中,胡偉刷著“朋友圈”:“這個去年離職了,那個也準備不幹了,都説活兒難接……”這幾年他看到很多為導遊呼籲工資、社保的文章,旅遊法也規定“旅行社應當與其聘用的導遊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規定都有,但很難執行。”他有些無奈。

  記者在多地調研時發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遇到法律規定的情況,一些旅行社反倒要求導遊自繳一大筆錢,成了“自己給自己發工資、交保險、納社保”。“導遊只能個人繳納33%的養老保險,這反而加重了導遊的負擔。”在雲南省騰衝縣,當地旅遊局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很多旅行社都採用彈性用工制度,平時有三四個導遊,一到旺季就通過簽訂臨時的勞務合同吸納二三十名導遊。很顯然,這些導遊的薪資、福利等基本保障難以實現。”北京市旅遊委副主任王粵認為,導遊行業難以轉變為“幸福行業”,帶來很多問題。

  行業中掙扎:誠信相伴、陽光導遊

  入職13年來,桂林導遊劉萌剛去年站在了全國十位“最美導遊”之列,他曾接待了近2萬國內外遊客,無一例投訴,還贏得了包括多國政要在內的客人的讚譽。

  劉萌剛還擔任桂林導遊協會會長。早在2005年,他倡議全市導遊拒接花錢買團的“填坑團”。“如果帶零負團,肯定是想盡一切方法使利益最大化,不是用心服務於遊客。不接‘填坑團’,是從源頭上消滅誘導客人消費的心理需求。”他舉例説,“我不喝酒,自然無酒駕!我不出門,哪來闖紅燈?”

  在劉萌剛看來,導遊行業是“外交名片”。他曾接待一對來自模里西斯的母子。他們在桂林購買了約兩噸重的石獅子,把3000美元交給劉萌剛,請他幫忙把這對石獅子運回模里西斯。

  劉萌剛依諾將石獅子寄出之後,聯繫對方要退回剩餘的錢。對方來信説服他將余錢作為小費。女主人在信中寫道:“非常幸運認識你,因為你的真誠,使我們很放心讓你把物品托運回來。非常感謝你,並期待你有時間來遊玩,我們可以當你的嚮導”。

  採訪中,這樣的“陽光導遊”不在少數,他們坦言,旅遊正逐漸從奢侈品成為大眾消費品,但“服務”的價值不能被低估:“東方之星”事件,人們關注導遊漂流了10小時最終獲救,卻沒人聽到他説“客人已經睡覺,他還沒有忙完,才得以在船沉的第一時間內迅速逃離的細節”……

  改變管理體制:自由執業、公開競爭

  數據顯示,旅行社組織或接待的國內旅遊人次雖逐年增加,但其市場比重卻在逐年下降,2010年至2014年,其佔比分別為5.71%、5.19%、4.87%、3.95%和2.8%,自助遊、散客化趨勢越來越明顯。

  國家旅遊局局長李金早日前表示,2016年導遊管理體制將從行政化、非流動、封閉式管理向市場化、自由化、法制化管理轉變,並取消“導遊必須經旅行社委派”的政策規定。

  中青旅質監合規部總監李廣説,導遊自由執業從供給側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旅遊服務和産品,不僅能滿足當前的消費需求,也能進一步挖掘出更多個性化的旅遊需求,有利於激發市場潛力。

  業內人士認為,放開導遊自由執業,相當於允許導遊幹個體戶,這實質上是讓導遊有權與旅行社公開競爭,直接提升了導遊與旅行社之間的議價權,倒逼旅行社保障導遊的收入。

  三亞導遊李永泉認為,導遊、遊客與旅行社是個平衡的三角關係。導遊可以選擇遊客,遊客也能挑選導遊。這意味著導遊要攬到更多的活,就必須追求口碑效應,提高服務水準。 (新華社記者魯暢、潘強、龐明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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