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雲高:“垃圾焚燒”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 發佈時間:2016-02-26 09:30: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從2015年4月開始,由於工作原因,就垃圾焚燒的問題公開發表了一些個人觀點,因此被很多媒體朋友和讀者誤認為我是在為“焚燒”辯護,是個徹頭徹尾的“挺燒”派,但僅憑此就給我扣上“挺燒”的“帽子”,的確有違事實和我的初衷。
“焚燒”不是“魔鬼”,這是我的初衷。事實上,一直以來,我只是努力去澄清一些誤解,展現一些事實,僅此而已。
2015年4月17日參加相關座談會後,有媒體記者當面提出要對我進行採訪,我婉言拒絕了採訪。坦率地説,學工科的人,本是不善言辭羞于表達甚至是害怕和媒體打交道的。但是,一段時間以來,當反覆面對一些僅憑淺顯理解,就惡意地“妖魔化”垃圾焚燒觀點時,我的確無法控制自己,也極力要把自己了解的真實情況表達出來。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關於垃圾“焚燒”是惡臭的來源這個觀點。在一次座談會上,一位嘉賓當時原話即為,“循著臭味就能找到垃圾焚燒電廠”,言中之意是“惡臭是垃圾焚燒”産生的。此類觀點,對反對“焚燒”而言很有煽動性,無形之中,這種觀點就是在不折不扣地惡意“妖魔化“垃圾焚燒”。
據多年的工作經驗和對相關技術的研究,本人認為,惡臭絕不是“焚燒”産生的。“惡臭”是由垃圾混雜堆放産生,“循著臭味找到垃圾焚燒廠”也可能是事實,原因是哪些密封不嚴或者是根本沒有密封措施的垃圾清運車輛,拉著惡臭的垃圾,當然就是一路播撒臭味直到垃圾焚燒廠,但這是垃圾收儲運環節産生的問題,與“焚燒”並無直接關係,這應該是行業常識。
相反,垃圾“焚燒”反而終結了垃圾臭味,如果不信,大家循著臭味找到垃圾填埋場,去體驗一下那裏的惡臭是如何彌久不散的。
其次,對於“‘焚燒’是垃圾處理工作的萬惡之源”之類觀點。一些“反燒”鬥士因阻擾“焚燒”,不顧常識牽強地認為“焚燒”是垃圾處理工作萬惡之源,如“焚燒”會阻礙垃圾分類的發展、滲濾液污染地下水以及飛灰的處置不當,均把這些罪責推給“焚燒”。
“焚燒”是否是像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宣傳的為垃圾分類爭取了時間,我並不去肯定或否定,但日本作為全球垃圾分類的典範國家,其垃圾焚燒規模已經很大,焚燒比例也很高,這是事實。如果“焚燒”在中國阻礙了垃圾分類,為什麼在日韓等分類典範國家不但沒有影響反而促進了垃圾分類呢?
“飛灰”確實是垃圾“焚燒”的衍生物,屬於危險廢棄物,但其處置工作是另一個環節,不屬於“焚燒”環節。把飛灰處置不當的責任歸到“焚燒”頭上未免也有些牽強。
“滲濾液”是垃圾乾濕不分混合發酵的産物,垃圾焚燒廠的滲濾液是跟隨垃圾丟棄和清運環節而來的,“焚燒”不僅不會産生滲濾液,還會因為垃圾及時處理而終止更多滲濾液的産生。
再次,“焚燒”的選址與環評為什麼總是經不起推敲?幾乎所有垃圾焚燒項目群體事件的誘因都有違規環評和選址不當的影子,合規環評和合理選址真的很難嗎?
在此,依然要普及一個常識,環評和選址完全是項目管理和城市規劃的問題,與“焚燒”處理工藝優劣沒有必然關係,違規環評和選址失當的垃圾焚燒項目應該被反對,但用環評違規和選址失當等管理環節的問題來抹黑和反對“焚燒”雖十分有效,卻違背基本常識。
所以,我在2015年4月呼籲垃圾焚燒發電行業要轉過身來自信坦誠地面對公眾和媒體,展示垃圾焚燒發電的真實情況,澄清一些因溝通不暢而導致的誤解,9月,被邀請媒體“走近垃圾焚燒電廠”,改變了以前大部分媒體記者“隔墻”報道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的窘境。
也許這就是大家誤解我是“挺燒”派的原因。
即便如此,我也客觀的認為,“焚燒”肯定也不是“天使”。總有一些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出於宣傳目的,用不切實際的極限指標來標榜自己的“焚燒”水準和環保良心,説到做不到,在面對媒體和公眾時,公佈企業所屬垃圾焚燒項目的環保數據,又羞于見人。我個人認為,這樣既對行業不利、對公眾不利,對企業自身也不利。
在與中國環境保護公司副總經理李喜聯多次的工作接觸過程中,我很認同他的觀點。李喜聯認為,垃圾焚燒電廠就是城市居所內的廁所,廁所就是廁所,沒有必要標榜成廚房,我們可以把廁所建好,維護好,讓廁所可以與客廳和臥室相鄰,方便我們的生活卻不給我們造成困擾和危害。
整個行業需要直面的是,無論如何,焚燒垃圾總是會産生一些二噁英的,但我們有辦法將其控制在安全範圍內。
實踐中我們只是把滲濾液處理到電廠生産回用水準,雖然我們確實也可以將其處理到直接飲用水水準。
焚燒確實會産生飛灰,飛灰也確實屬於危險廢棄物,但我們會用螯合劑固化處理後按規定進行填埋。
與其他焚燒一樣,垃圾焚燒也會有煙氣排放,但是煙氣凈化處理技術也已經很成熟,塵、硫化物、氮化物等關鍵指標都可以達到並且高於新的排放標準。
垃圾焚燒不是天使,沒有排放是不可能的,近零排放是有難度需要花大價錢的,達標排放是可以做到一定要做到的!
因此,我真的不是 “挺燒”派。
我想如果要真正客觀的認識垃圾焚燒,一定和“派別”沒有關係。“焚燒”只是一種具有比較優勢的手段。作為一種處理手段,“焚燒”既不是起點,也不會是終點,最近杭州錦江就在積極探索垃圾資源化和高效清潔焚燒的新路徑,“焚燒”當前大行其道,是比較選擇的結果。以廢棄物處理的“三化”原則(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作為依據,“焚燒”處理的“減量化”優勢絕對明顯,“資源化”、“無害化”具有相對優勢,綜合來看,與其他現有手段相比,“焚燒”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
其實,我是“騎墻”派,處理垃圾,什麼手段好,我就挺什麼。
只要認同美麗城市、美麗中國必須建立在“三化”原則上對垃圾進行處理,了解現行成熟的垃圾處理手段的真實情況,“焚燒”的比較優勢很容易看出的。
需要認識到的是,比較優勢是幹出來的,不是説出來的。“焚燒”的比較優勢是建立在規範運營和達標排放基礎上的,這需要投入到位、建設到位和運營管理到位,再直白的説,就是“焚燒”人的良心和責任到位。
與其費盡週折把“焚燒”宣傳成天使,不如把每個垃圾焚燒項目建設好,運營好,關鍵是運營好,讓周邊民眾和社會公眾支援。早期説服公眾不反對垃圾焚燒項目的有效方法就是邀請他們去參觀國外的優秀項目,通過真實的效果展示“焚燒”的比較優勢,現在國內一些典型的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也逐漸開始邀請周邊的居民參觀本企業的優秀“焚燒”項目以消除疑慮來爭取支援。
我始終和行業內的企業溝通,不要總是抱怨公眾和媒體不理解,因為確實有些“焚燒”項目運營得並不好,可以坐實的違規運營和超標排放時有報道,説明行業既有人是主動“燒”好垃圾創造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也有人是單純只為追求利潤而被迫去假裝“燒”好垃圾。“焚燒”的比較優勢有人只做不説,有人又做又説,有人不做只説,有人不做不説。
垃圾焚燒人要“説”好,更要“幹”好;與其“自己”説好,不如“公眾”説好;要想“公眾”説好,必須“自己”幹好!(作者係中國迴圈經濟協會發電分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