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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報價裝修好平?結算變12萬傻眼!

  • 發佈時間:2016-02-26 07:37: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因裝修款項起糾紛 業主被判付剩餘6萬元

  廣州日報訊 (記者章程 通訊員寧宇)低價裝修貓膩多,小心提防!廣州一名商鋪業主在裝修時,選中了報價最低的裝修公司,孰料,工程完工結算時,當初報價僅4萬多元的裝修費竟變成12萬多元。該業主拒絕支付多出的8萬多元,結果被裝修公司告上法院。記者昨日獲悉,廣州市花都區法院審理後,最終判令業主還應向裝修公司支付剩餘的工程款61191.04元。

  2012年,吳某購買了一間商鋪,想進行裝修,多家比對後他發現一家公司報價最低,包工包料全部裝修好僅需4萬多元,於是吳某很快就與該裝修公司簽訂了合同。

  合同簽訂後,裝修公司進場施工,並按實際情況另外增加了些工程量。施工過程中,吳某向裝修公司支付工程款4.5萬元。裝修完畢後,裝修公司做了結算表,經計算,工程款共計12萬餘元。吳某傻了眼,拒絕支付剩餘的8萬餘元。雙方爭執不下,於是鬧上法庭。

  法院經審理查明,吳某和裝修公司簽訂的《工程預算表》共包括四項內容,第一項內容為項目直接部分,其中包括相關的工程項目及款項、備註等,備註裏寫明“根據報價按實際工程量結算”;第二項內容為綜合工程部分,該部分內容包括配電箱安裝、排污安裝等項目,該項部分的工程數量顯示為空白,但約定了具體的工程單價,工程價款顯示為0,備註部分約定了具體的材料、施工方式等;第三項內容為空白。第四項內容為其他約定,包括了垃圾清運費、搬運費、清潔費等費用。

  庭審中,雙方對第二項、第四項解釋不一致。裝修公司認為,對於第二項,雙方當時僅約定最後是以做多少算多少來結算,因此僅約定了單價,未約定具體總額,第四項的內容也是按照工程款總額按實結算。吳某則稱,第二項、第四項的工程是裝修公司承諾贈送的,不應計算到工程款裏。

  法院審理認為,吳某辯稱《工程預算表》第二項、第四項工程範圍屬裝修公司贈送的項目,但並沒有提供證據,裝修公司對此也不予認可,且雙方合同已約定“根據報價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可視為雙方已明確合同約定的工程款45624元僅作為預算金額,最終工程款仍應根據實際完成工程量情況據實結算。鋻於涉案工程經評估造價為106191.04元,減去吳某已經向裝修公司支付的4.5萬元,吳某還應向裝修公司支付剩餘的工程款61191.04元。

  法官提醒:警惕合同陷阱 莫因小失大

  該案承辦法官表示,許多裝修公司為了搶生意,通常以遠遠低於市場價的價格來招攬顧客,裝修完畢後又拿出遠超預算的結算單要求業主支付,為此産生大量糾紛。然而,大多數業主是首次裝修,毫無經驗,同時本著省錢的目的,面對裝修公司開出的低報價時往往會心動,裝修公司利用這個心理,在招攬顧客時,把報價壓得很低,同時又稱贈送某些項目,最後,雙方簽訂合同時,卻寫上“根據實際工程量據實結算”,且口頭約定的贈送項目未寫入合同。在雙方訴至法院時,法官通常會根據實際施工造價及合同約定來判案,因此,提醒廣大市民,在裝修時要警惕合同中的陷阱,切勿為省“小錢”而失了“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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