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至少13省份取消晚婚假 産假均有延長
- 發佈時間:2016-02-25 14:57:5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山西婚假最長為30天 福建産假可達180天 陪産假廣西寧夏增至25天
法制晚報訊(記者 李洪鵬) 近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規定上海取消晚婚假,産假延長至128天,配偶陪産假規定為10天。
記者梳理髮現,目前已有至少13省份取消了晚婚假,其中山西婚假最多,為30天,上海、浙江、天津、廣東和湖北五省份産假為128天。
至少13省份晚婚假取消 山西婚假最長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計生法刪掉了有關鼓勵晚婚晚育的規定,提倡符合法理法規規定生育的,可以享有延長生育假的相關獎勵及其他相關的社會福利。今年,關於“晚婚假”的存廢也已經塵埃落定。
新計生法實施後,廣東省反應最快,據了解,廣東省在2015年12月30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施行。
根據新版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晚婚假期的確取消了。但按照政策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設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記且符合晚婚政策,還是可以享受10天晚婚假的。
法晚記者梳理髮現,目前,至少13省份均已明確不再保留晚婚假。而此前,這些地方在國家計生法允許晚婚夫婦可增加婚假天數的基礎上,分別設立了7到30天不等的晚婚假。
另外,正在徵求意見或等待省級人大審議通過的吉林、遼寧、北京、四川、雲南等地的計生條例修正草案,也均寫明擬取消原有的晚婚假。
取消晚婚假後,各地婚假假期一般為3天時間。值得一提的是,山西省通過的新計生條例中明確,今後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衛計委:國家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
晚婚假的取消,引發網友廣泛討論。
有網友表示,取消晚婚假後,如果地方沒有補充政策的話,國人能享受到的婚姻假期就只有3天,最多可以舉行個儀式,其他準備只能自己插空休息去做或是父母親朋幫忙,蜜月行也完全沒有時間。
當然,除了這些有負面或保持中立態度的網友外,也有不少網友和專家表示,晚婚假的取消符合整個國家的發展方向,對我國人口數量的穩定保持,還有減緩老齡化都有好處。
對此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表示,取消晚婚晚育假是因為當前男女初婚年齡已經到了25歲左右,初育年齡到了26歲以上,針對這種新的生育行為的情況,國家也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因為年齡太大,對於母嬰的安全、保健,對於高齡産婦的身體健康等方面都不利。
産假均有延長 128天至158天不等
新計生法雖然刪除了鼓勵晚婚的條款,但明確只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於是,生育假如何延長就成了外界關注的焦點。
我國基礎産假期為98天,但計生法明確,對於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實到地方,各地新計生條例中都對産假天數有所延長。
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寧夏增加最多,可多休60天,即産假時間共158天。其次是廣西,延長了50天。9地規定中産假延長時間最少的也有30天,如廣東、湖北、天津、浙江等。
也就是説,上海、浙江、天津、廣東和湖北五省産假為128天,這五省産假是相對最少的。
廣西為148天,其餘省份的産假為158天,其中福建産假最短158天,最長可休180天。
另外,北京早前公佈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中明確,取消現行計生條例中規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為女職工符合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産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如草案通過,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將享受到國家規定産假98天加上30天獎勵假,為128天,與此前的産假天數相同。
廣西寧夏增至25天
這次各地修改計生條例還有一個特點就是男性的陪産假、護理假獎勵也都做出了相應調整,以增加居多。
廣東的新計生條例中明確,將丈夫的陪産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廣西則將陪産假天數從原本的10天增加至25天,成為已出臺新計生條例省份中陪産假最多的。
安徽除了明確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外,還規定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北京方面,現行的計生條例中並沒有單獨明確配偶陪産假,但是此次修正案草案送審稿中也強調,除增加産假30天外,配偶也將享受陪産假15天。
此外,山東、吉林兩地也擬給予或增加男方護理假獎勵。其中吉林省擬將男方的護理假由7天增加至15天。山東省也擬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同時其修正案草案中還強調,增加的産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再生育 各地政策有差異
新計生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指生育三孩及三孩以上情形)。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針對再生育情況,各地也制定出了相應的政策方案,各有差異。
例如,在13省份已經出臺的新計生條例中,上海的新計生條例中規定再婚夫婦符合條件也可以生二孩,條件包括:1、一方婚前未生育過子女,一方婚前已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雙方婚後共同生育一個子女;2、雙方婚前合計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且沒有共同生育子女的;3、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後共同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經區、縣或者市殘疾兒醫學鑒定機構鑒定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廣西的新計生條例中對再婚夫妻再生育做出明確規定,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未生育過的,這三類情形經批准均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另外,廣西可以要求再生育子女的情形還包括,“夫妻雙方定居在國境線5公里以內的鄉村且連續居住10年以上,已生育兩個子女的”,等等。
數據 我國每年將新增人口約300萬人
“生還是不生?”這是“全面兩孩”後很多家庭面臨的選擇。
記者梳理髮現,不少省份在公佈地方計生條例修改結果的同時,還詳細公佈了“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對當地生育水準影響的預測情況。
如據山西省衛生計生部門數據,山西符合“全面兩孩”政策目標人群約為235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138萬,農業人口97萬,按照衛生計生部門組織的生育意願調查結果,有30%左右的家庭將選擇生育二孩。
根據國家衛計委此前預計,“全面兩孩”實施後,“十三五”期間每年新增出生人口在300萬人左右,每年出生人口數量將在1750萬至2100萬人之間。
焦點
休假期間工資如何算?
為何各地的婚假和産假的時間不一樣?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陸傑華上午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此前衛計委已經表示,98天的基礎産假不會縮短,各地將根據各自情況做出生育婦女産假的適宜安排,換句話講,各地的産假獎勵假與婚假都將交由各地自行制定安排。
陸傑華表示,按照規定,職工享受婚假、産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記者發現,上海規定,增加的7天婚假享受原婚假同等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30天生育假享受産假同等待遇,資金渠道保持不變,即從生育保險基金支出,如果生育保險基金出現缺口,就由市級財政按規定程式彌補。據目前預測,晚育假調整為生育假後,社保基金中用於支付生育生活津貼所需的資金將有較大幅度增長。
對於認為“3天婚假時間不夠用”的問題,陸傑華建議,大家應靈活、綜合運用雙休日、年薪假、婚假等假期時間,合理安排婚禮、蜜月旅行等事情。本版文/記者 李洪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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