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市公司任性換“馬甲”應該堅決説“不”
- 發佈時間:2016-02-25 07:10:3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這個美顏流行的時代,部分上市公司也喜歡上了“美容”。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至少有超過20家上市公司發佈了更名公告。
對於上市公司更名,筆者認為,如果是主營業務發生了變化,或者是借殼重組後改名,這無可非議。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只是為了“博眼球”,或者是出於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更改名字,我們就必須對此説“不”。
想起去年發生的“多倫股份”更名為“匹凸匹”事件。當時,主營房地産的多倫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擬更名匹凸匹。匹凸匹,到底是啥意思?答案竟然是“P2P”的生硬直譯。公司稱,更名是為了向P2P等網際網路金融資訊服務領域轉型。
那麼,公司改名後情況又如何呢?本報2月16日的一篇報道指出:一年後的今天,匹凸匹似乎並沒有改變“被通緝”的命運,甚至陷入更為尷尬的境地——遭到監管部門責罰,多位高層被罰款,近期更是被股東索賠,新引入的金融業務也“裹足不前”。
什麼行業熱,改名就往什麼地方靠。科技熱,就改某某科技;網路熱,就改某某網路;生物制藥熱,就改某某生物。這樣的改名有意義嗎?答案不言而喻。
那麼,上市公司緣何熱衷於改名?分析認為,背後潛藏的是認為拉升股價的投機行為。有統計數據顯示,上市公司發佈更名公告後,持股20天上漲概率達68.57%。
另外一個需要關注的現象是,由於更名手續簡單,A股上市公司中多次更名的也不在少數。同樣是匹凸匹,這家公司此前已進行過3次改名:前身是福建豪盛,後來改名利嘉股份,之後改為多倫股份。
上市公司這樣頻繁更名好嗎?從投資者角度來看,或許會被此“迷了眼”。甚至,有部分資歷較淺的投資者,會很容易將這些更名股票看成是次新股,這會在操作上帶來很大的誤導。
説到這裡,還不得不提一個尷尬現狀:監管部門對於公司更名並未作出硬性要求。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簡稱由公司從其工商登記註冊的全稱中自行選取,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向交易所提交變更證券簡稱的書面申請,並説明理由,證券交易所作為自律監管機關則根據申請備案原則辦理。
不過,這種現象已經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如上交所發佈的四項臨時公告格式指引,其中就包括變更證券簡稱,對於可能涉及“偽市值管理”行為的事項,加大了風險揭示力度。根據指引,公司應當披露是否已從事相關業務、是否具有從業資質、是否有相關人才配備,其目的就是要求公司告訴投資者證券簡稱是否“名副其實”。
在這裡,筆者也提醒上市公司,股票名稱本身是企業無形資産的一部分,頻繁改名,不僅會讓前期積累的知名度付諸東流,如果一味地追逐新概念,還可能讓投資者難識真面目而遭到拋棄。
總之,筆者認為,上市公司更名一定要謹慎。而對於那些沒有任何正當理由而換“馬甲”的行為,必須要堅決説“不”。(朱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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