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鐵路水利保障性住房等重大項目部分進展緩慢
- 發佈時間:2016-02-24 15:08:4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解讀]2015年12月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公告解讀
2016年2月24日,審計署發佈了2015年12月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圍繞此次審計的相關情況,記者採訪了審計署財政審計司主要負責人。
問:與以前的跟蹤審計結果公告相比,此份公告有什麼不同?你們是如何考慮的?
答:與以前的公告相比,12月跟蹤審計報告反映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一些部門、省(市)、單位落實政策的措施和做法,審計發現的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3個方面內容。其中,對2015年全年審計情況及整改情況作一個簡單的總結和概括,以利於社會公眾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有關情況。
2015年,審計機關把推動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作為重中之重,持續組織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統稱省)和29個中央部門、7戶中央企業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進行跟蹤審計,不僅注重揭示和反映政策落實中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典型問題,也注重通過持續跟蹤,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問題整改,推動政策落地和取得實效。同時,對各地區各部門在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過程中積極作為、主動作為推動發展的舉措,審計也積極反映,促進總結完善、推動改革創新。此份公告在反映全面情況的同時,也選取典型案例加以進一步闡釋。
問:從跟蹤核查審計整改情況看,跟蹤審計在促進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方面中發揮了哪些作用?
答:2015年,各級審計機關在跟蹤審計中檢查各類項目7.28萬個,累計抽查相關單位10.58萬個,其中審計署直接派出的審計組檢查項目5510個,抽查單位5286個,查出問題3260個。從跟蹤核查1至11月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看,有關部門和地區積極採取措施,認真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對一些單位和個人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推動了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主要是:
一是促進重大項目加快建設。對審計報告持續反映的鐵路、水利、保障性住房等重大項目前期審批環節多、時間長、部分項目進展緩慢,以及虛報開工及完工量,已建成項目閒置等問題,相關部門和地區積極規範審批流程、加快項目建設、強化項目管理、促進項目儘快建成並投入使用。截至2015年末,已促進新開工、完工項目9408個,推動9454個項目加快了審批或實施進度。
二是促進財政資金統籌盤活。對審計查出的部分地區和單位財政存量資金盤活力度不大、配套資金不到位以及財政資金撥付進度緩慢、支付不及時和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各級財政部門通過分類整合、加快下撥等方式積極落實整改。截至2015年末,促進相關部門和地區加快下達財政資金5288.22億元,落實配套資金551.36億元,促進收回結轉結余資金1144.25億元,整合和統籌使用專項資金732.1億元。
三是推動落實簡政放權。跟蹤審計著力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相關政策措施落實,積極推動相關部門和地區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仲介服務收費,完善配套制度措施。2015年,促進相關部門和地區取消、合併、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等134項,取消職業資格、企業資質認定等241項,停止或取消收費111項。
四是促進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著力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促進金融支援實體經濟,促進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著力推動商事制度改革及通關便利化等政策落實,促進對外貿易、內貿流通健康發展;著力推動民生政策的貫徹實施,促進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入住,清理違規享受低保、扶貧政策的人員。
五是促進防範經濟領域風險隱患。跟蹤審計中關注了金融機構不良貸款資産變化、債券市場管理、支農再貸款管理等方面情況,推動相關部門對地方政府債務、債券市場等領域不斷加強監管。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出臺了風險防範方面措施26項。
六是促進整肅不作為亂作為。針對跟蹤審計中發現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各地對2138人進行了追責問責,其中有549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等黨紀、政紀處分,有1157人被誡勉談話、約談,有195人被通報批評,有67人被停職檢查或作出書面檢查。上述人員中有90人涉嫌違紀違法,審計機關已依法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
問:從審計情況看,相關部門和地區積極主動作為的情況有哪些?
答:從12月份的審計情況看,相關部門和地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加快轉方式調結構,強化民生保障和風險防控,推動重點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各部門、各地區在積極主動作為、推動創新發展等方面取得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如浙江省出臺文件,激勵幹部幹事創業治理為官不為;重慶市、湖北省注重完善支援政策、優化發展環境,發揮企業在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大力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將147項投資審批事項合併為26項、將256項申報材料精簡到17項,大幅壓縮審批時限,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通過“一口受理”平臺開展並聯審批,實現“十一證三章”聯辦;貴州省和廣東省揭陽市、山東省即墨市積極落實“網際網路+”戰略,培育電商等産業,取得了明顯成效;天津市建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鼓勵金融機構支援中小微企業發展;青海省通過將中小企業發展等基金由直接撥付模式變為向企業增資入股,完善進入和退出機制,更加有效地為中小微企業服務;商務部結合“一帶一路”戰略和國際産能合作要求對企業加強指導,加快推進境外經貿合作區創新工程,已建成和正在推進的合作區75個,入區企業1154家,累計實現産值419.7億美元。
問:12月跟蹤審計主要發現了哪些問題?
答:12月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4個方面:一是部分民生保障工作落實不到位:吉林、遼寧2個省有4個縣(市)有684萬元扶貧資金未發揮效益;貴州、山東、廣西3個省的部分農村飲水安全、老年公寓等項目,由於資金撥付不及時、前期準備不足等,項目未能按期開工或完工。二是個別建設項目進展緩慢:民航運作管理中心和氣象中心建設工程因前期準備工作時間長等推進緩慢,1.17億元財政資金閒置;甘肅省蘭州市北環路中段工程超工期3年多仍未建成。三是部分地區未按時完成節能環保方面工作任務:北京市未按時完成2015年公交車結構調整任務;黑龍江省部分重點燃煤企業鍋爐環保設備安裝使用不到位;江西省2015年礦井關閉退出工作未按期完成;廣東、山西2個省的部分城市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建設進度滯後。四是有些單位依託行政審批或認定事項違規收費,加重企業負擔: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違規指定下屬事業單位承辦與初步設計審批相關的仲介服務,並向企業收費3980.9萬元;江蘇省科技部門所屬的2家事業單位代行行政職能開展技術合同登記認定工作時,收取服務費等4682.3萬元;四川省松潘縣人民政府成立公司違規收取施工單位自採砂石費用438.93萬元。
問:2016年將如何進一步深化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答:2016年,審計機關自覺適應新常態,踐行新理念,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繼續把推動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作為重中之重,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
審計中遵循以下四個原則:堅持客觀求實,嚴格遵循憲法和基本法律法規,以是否符合中央決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為審計定性判斷的標準審慎作出結論和處理;堅持問題導向,嚴肅查處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違紀違法、重大履職不到位、重大損失浪費、重大環境污染和資源毀損、重大風險隱患和違法犯罪問題;堅持鼓勵創新,注重保護改革發展中的新生事物和創新舉措,積極促進規範和完善,大力推動形成新的制度規範;堅持推動改革,關注影響改革發展的深層次問題,對制約和阻礙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等體制機制性問題,要及時反映,大力推動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審計中突出以下重點:一是圍繞擴大有效供給,促進重大政策有效落實,重點審計有關部門和地區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政策落實情況;二是圍繞改善民生和補短板,促進國家惠民富民政策的落實,重點檢查國家扶貧等民生政策落實和民生資金分配使用情況;三是圍繞揭示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問題,促進政令暢通,堅決揭示推諉扯皮,致使工作延誤等懶政、怠政行為;四是圍繞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促進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大力推動消除阻礙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的制度障礙,促進資金整合和有效使用;五是圍繞嚴肅查處重大違紀違法問題,促進依法行政,嚴肅揭露和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六是圍繞降低企業成本,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七是圍繞去杠桿和保安全,促進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防範,核查政府性債務中存量債務、金融機構資産品質變化、生態環境品質總體變化等情況,切實防範和降低風險。
為進一步做好跟蹤審計工作,確保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各級審計機關將按月向被審計單位提交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函並督促整改,審計署將進一步做好審計結果公告工作,按季度向社會公告跟蹤審計結果及整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