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叫停土地儲備貸款 年內剝離城投職能
- 發佈時間:2016-02-24 07:1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包興安
《證券日報》記者獲悉,2月22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發佈《關於規範土地儲備和資金管理等相關問題的通知》指出,各地區應當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對現有土地儲備機構進行全面清理。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銀行業金融機構舉借土地儲備貸款。
對此,中信建投首席宏觀分析師黃文濤表示,在當前“不缺錢,資産荒”背景下,叫停土地儲備貸款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商業銀行信貸投放。以西部某農商行為例,叫停土地儲備貸款及相關業務,其信貸投放的5%將受到影響,但一般商業銀行的比例還遠低於此,平均餘額佔比不足2%,實際影響並不如市場預期之大。
黃文濤認為,值得重視的是,叫停土地儲備貸款不等於不準地方基建項目和企業用土地作為抵押擔保物,如此一來,最後大多數拿到銀行信貸的還是有抵押擔保和政府信用背書的政府基建和資産厚度較為寬裕大型企業,引導信貸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前景難言樂觀。
《通知》稱,各地區應當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對現有土地儲備機構進行全面清理。各地區應當將現有土地儲備機構中從事政府融資、土建、基礎設施建設、土地二級開發業務部分,從現有土地儲備機構中剝離出去或轉為企業,上述業務對應的人員、資産和債務等也相應剝離或劃轉。這項工作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
《通知》表示,各地土地儲備總體規模,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準、當地財力狀況、年度土地供應量、年度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地方政府還款能力等因素確定。現有土地儲備規模偏大的,要加快已儲備土地的前期開發和供應進度,相應減少或停止新增以後年度土地儲備規模,避免由於土地儲備規模偏大而形成土地資源利用不充分和地方政府債務壓力。
黃文濤表示,部分地方存在過大規模的土地存儲,這在去房産庫存背景下無疑為低效之舉。剎車過大規模的超前儲備,降低政府收儲債務負擔,降低地産調整週期的持有風險和資金佔用,確為地方政府可行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