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企改革將推“十大試點”
- 發佈時間:2016-02-24 05:55:23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2月23日訊 記者李予陽報道:國務院國資委副秘書長彭華崗在今天舉行的“聚焦新國企·改革進行時”深入推進國企國資改革研討會上表示,隨著《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和11個配套文件發佈,國企改革重大舉措落地邁出實質性步伐。
彭華崗介紹,新形勢下國企改革呈現落實有力、推進有序、實踐有效、改革有為的良好態勢。國有企業功能界定分類穩妥起步,17家省級國資委和40戶中央企業已提出方案。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成效顯著,全國國有企業改制面已達80%。法人治理結構不斷完善,2015年中央企業建設規範董事會的企業增加11戶,總數達到85戶。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步伐加快,推動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等6組12戶中央企業聯合重組。推動電信資源重組整合,形成以“共用競合”為核心的鐵塔模式。此外,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國務院國資委取消、下放審批事項22項,各省級國資委取消、下放審批事項222項。
彭華崗介紹説,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深入推進,國投、中糧集團開展了業務結構優化、管控模式重塑、資本專業運作等改革工作。深化企業董事會職權試點工作,向中國建材、新興際華等授予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高級管理人員選聘、重大財務事項管理等6項職權。
試點企業國投公司對於旗下試點企業國投電力,按照“能放則放、應放全放”的原則,將人力資源管理、薪酬激勵、部分融資管理等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於國投電力,共有70個事項授權國投電力自主決策。
新興際華集團在央企中首個試點了董事會選聘總經理。企業通過《總經理聘用合同書》實現總經理“身份市場化”,明確如考核沒有完成相關目標或業績考核在C級以下,企業有權對總經理解除聘用合同,且只保留普通員工身份。
彭華崗表示,國企在加強董事會建設、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者、推進職業經理人制度、改組組建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重大問題上,仍要加快探索,尋求新突破。2016年是國企改革政策落實年,將圍繞重點難點問題開展“十項改革試點”,以取得突破、多點開花,以點帶面,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同時要進一步抓好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激發企業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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