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減負:樓繼偉建議改勞動法 專家稱更應降稅費
- 發佈時間:2016-02-24 05:00: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財經2月24日消息(記者 宓迪)近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關於勞動法可能由於抑制流動性等原因“最終損害勞動生産率”的發言引起熱議。業內人士在接受央廣網記者採訪時認為,加強勞動力流動性各有利弊,而適當降低企業稅費特別是降低社保費率或許是問題的關鍵之一。
在近日舉行的“中國經濟50人論壇2016年年會”上,樓繼偉稱,當前我國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保護不足,諸如簽訂長期合同等規定,不適應我國外向型、代工型企業的特點,一定程度上僵化了勞動力市場的靈活性;而工資剛性增長等規定,使得工資增長超過勞動生産率的增長,不利於生産率的提高,削弱了我國競爭力。
不過樓繼偉此前在清華演講時也承認,“很多人可能不同意我的看法”。
加強勞動力流動?各有利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在接受央廣網財經記者時表示,無固定期限合同是所謂抑制勞動力流動的主要方面之一。
央廣網財經記者查閱資料了解到,根據目前的勞動法第二章第十四條規定,滿足“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等條件,用人單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這是勞動法保護勞動者的系列條款之一,而勞動者通常被認為在勞資關係中處於弱勢。
楊宜勇認為,是否放開勞動力流動性各有利弊,員工忠誠度是重要一方面。“只有企業對職工的長期使用有負責任的意識,職工才有可能對企業全身心地回報。”
“就看企業職工的忠誠度怎麼樣。我覺得中國的企業員工忠誠度,特別是在民營企業和農民工群體裏,不能夠過高地估計。”
降低企業負擔或不能歸咎於工資
樓繼偉1月在《求是》發表的文章稱,國際金融危機以來,我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貨幣工資年均增長13.2%,農民工工資年均增長13.5%,高於同期勞動生産率(按現價計算)年均增長11.1%的水準,勞動力成本增長已快於勞動生産率增長。
按照通俗的理解,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支出的成本大於員工創造的收入,這被認為是不可持續的。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分析,我國企業成本近些年提高快,不能簡單歸咎於工資水準增長過快。主要還是流通費用、原料燃料等費用以及稅費偏高等造成的。
此前,也有媒體指出,較高的五險一金費率是企業高成本的重要方面。楊宜勇認為,保險費率有下降的空間,但可能只有幾個百分點左右;另外,五險一金實際上是企業對員工的老年負責,降低這一塊並不直接意味員工利益的增加。
提高勞動力靈活性需平衡勞資關係
在近日的演講中,樓繼偉稱,“我認為下一步應該提高勞動力市場的靈活性。勞動合同法需要保護勞動者,但也要平衡好兩者關係,既要保護勞動者,也要保護企業。”
楊宜勇分析,這將進一步考驗決策層的智慧。國際經驗表明,各國勞動力市場的彈性都有所差別,實際上諸如日本等國還都是一個“準終身雇傭制”的狀態,企業對員工的發展負責,員工為工廠“全心全意”地服務。
楊宜勇建議,進入經濟新常態之後,從降成本的角度來講,“要適當地節制一下工資的增長速度,不能超過全要素生産率的增長速度,也不能超過GDP的增長速度”。另外,諸如社會保障的費率,在經濟下行的時候,也可以做一個適當的減免,幫企業度過轉型的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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