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經營讓農民激情迸發
- 發佈時間:2016-02-22 07:30:39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張振中楊娟
從一季稻佔80%、雙季稻不足10%甚至拋荒近百畝到全部“雙種雙收”,一年實現了從2100噸到3500噸的增産目標;
從傳統一家一戶分散生産到整村實現適度規模經營,種糧完成了農民“不願種”到“搶著種”的重大轉變;
從乏人問津到一年接待省內外20多次組團學習考察,村莊發生了從暮氣沉沉到生機勃勃的嶄新變化。
這是發生在湖南長沙市寧鄉縣鵲山村的真實故事。故事的主題是“土地合作經營”、主角是新農民。
從默默無聞到聲名鵲起,鵲山村土地合作經營靠的是什麼?
答案是“創新”!一場緣于頂層設計、基層首創的土地經營體系改革創新。
“‘三農’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具有基礎性、戰略性、支撐性的地位和作用,因此要以經營體系創新為突破,推進農業生産主體多元化、經營方式多樣化。”2015年6月3日,在調研新組建的長沙市農委工作時,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易煉紅如是説。
在2016年長沙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中,市長胡衡華説:“要紮實做到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試點,推廣土地合作經營新方式。”
在“十三五”開局之年,這或許是對鵲山模式最好的推介,也正是創新長沙踐行“十三五”首要理念“創新”、厚植現代農業發展優勢的前行動力。
新年伊始,記者走進鵲山,探訪鵲山土地合作經營的創新之道。
土地經營體系重在創新——從守到創:基層首創創新創效
守著幾分薄田過日子,這是許多傳統農民最真實的寫照。
據該村黨總支書記陳劍介紹:鵲山村在籍人口中有849人沒有分到地,涉及600戶,佔全村總戶數的一半以上。人地分配的不平衡,加上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增多,産生了“有田無人種、有人無田種”的問題。
51歲的陳華明是種田的“老把式”,從分田到戶後,他想從4畝多田中墾出“大天地”,但種了10年田後,種糧沒賺到錢的老陳放棄種田了,在村裏開了個雜貨店。
“十年前,我從田野這個‘大天地’中縮回到小店舖裏,十年後我又從小店舖裏返回到‘大田地’中。”之所以“重操舊業”,陳華明坦言是陳劍將他“拉”了回來。
陳劍認為,真正將村民“拉”回來的則是中央關於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新政策。2014年9月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提出:“要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權和經營權分離,形成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經營權流轉的格局。”
這樣的政策讓“憋”了好久的鵲山村村民看到了新希望。
但政策要“落地”,要不等又不靠,在外打拼多年的陳劍決定帶領村民摸索出一條新路來。
“我們是奔著錢去的,農民種田要賺錢,合作社要盈利,村集體經濟要創收。”在陳劍看來,這話雖然俗了點,但表明不是簡單的流轉,而是村民合作經營,抱團創收。
而讓全部村民都“抱團”本身就不是件容易的事。陳劍和村組幹部為此召開了大小900多次戶主會議,最後全村村民用“按手印”的質樸方式贊同開展“土地合作經營”。
在鵲山村“兩委”的引導下,村民以土地承包權入股組建土地合作社,並由農民自願以現金入股組建專業合作社,對全村4205畝土地進行統一流轉,並劃分成60個50—100畝的生産片區,再採取競價方式租賃給新型職業農民耕種。專業合作社不參與具體生産,主要負責制定生産標準和提供社會化服務。從而以土地合作社為基礎平臺,建立了“專業合作社+新型職業農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新型農業生産經營體系。
為了確保農民的主體收益,土地合作社採取“基本分紅+二次分紅”的收益分配方式,基本分紅實行按人口分配,其中有田有人的300元/畝/年,“有人無田”和“有田無人”的按150元/畝/年,對基本分紅之外的部分,再按土地承包權入股比例進行“二次分紅”。
“既確保了農民的主體收益,又協調好了‘三權’的關係。”長沙市農委主任吳石平認為,一方面,在鵲山村土地合作經營過程中,農民既是土地合作社的股東,也可以參與具體生産經營,確保了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始終在農民的主導之下;另一方面,土地合作社將土地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所有者緊密聯結起來,為三者利益有效表達和矛盾協商解決提供了平臺,較好地理順了土地“三權”權利和利益關係。
土地合作社重在管理——從分到合:集合土地、整合資金
土地合作經營這個新平臺搭建了,但不能“新瓶裝老酒”,“細碎化”的土地已經不適應適度規模流轉和經營的新形勢。
陳劍告訴記者,由於二輪延包多采取“肥瘦搭配”的分田方式,鵲山村平均一戶雖只有4至5畝地,卻都分散在六七個地方,多的達十幾處,最小的田塊不足1分地。陳華明以前家裏4畝多田被分成16塊,無法進行規模化經營和機械化耕作。
讓陳劍更為擔心的是,土地分散,集中流轉難度大。一塊田涉及幾十個農戶,流轉方必須逐個簽訂協議,有幾戶不願流轉,就無法集中連片流轉。2014年以前,鵲山村也曾積極引導土地流轉,但效果十分有限,生産規模最大的一戶只有十幾畝,都是撿別人不種的田。而且,分散生産導致農民“只掃門前雪”,逐漸産生“重小家輕大家”的意識,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積極性下降,大量農田基礎設施年久失修。
把農民的零散田塊整合起來,這成了當務之急。在對全村土地進行整合後,鵲山村通過聘請專家對全村土地進行統一規劃,全面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2014年以來,鵲山村整合村集體經濟、各級涉農財政投入、社會捐助資金,共籌集1000萬元,大力開展土地整理、農田水利建設和機耕道等基礎建設,有效改善農業生産條件,提升了土地價值。
土地整理後,土地合作社採取“人地平衡”的方式,即流轉土地按實測面積而非發包面積,流轉收益分配按全村在籍人口數而非土地承包人數,對全村土地進行了整體流轉。流轉期限為10年,與二輪土地延包時間相一致;流轉費每三年進行一次調整,實行公開競價。截至2015年6月,該村4500畝農田全部完成了流轉。
這樣一來,土地合作經營以相對固定的經營實體——土地合作社替代單一農戶,開展土地集中流轉的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更強,讓土地經營權流轉方可以放心長期流轉,加大投入。
對於全村土地的集中,大成橋鎮黨委書記喻宏建有個形象的比喻:傳統的包産到戶、分散經營,好比把一頭豬宰殺分割後再賣,為避免買主“挑肥揀瘦”,分配時會“肥瘦搭配”,以保證公平;而土地合作經營,則好比村裏把豬養肥養壯後,再把整頭豬賣掉,如此以來,在公平的前提下,村民會更在意怎樣把這頭豬養出最大效益。
專業合作社重在經營與服務——從合到分:分片經營、分項服務
土地流轉只是該村改革的第一步,如何經營好這些土地更為關鍵。
“把過去攥在各自手裏的土地集中起來,目的是要激活經營權。”陳劍説,規模化後的土地,用什麼樣的方式來經營,讓村民土地收益最大化,是村“兩委”面臨的新問題。
村裏最初的想法是,成立一個糧食專業合作社,採用企業化運作模式,4000多畝地都由糧食專業合作社來經營。
可陳劍認為,規模越大,技術和管理如跟不上,意味著風險也就越大,一著不慎則會滿盤皆輸。按照中央適度規模經營的要求,“不能一口吃成大胖子”,所以,在具體操作上還得分項經營。但與以往各家各戶分散經營不一樣,把4000多畝地分成60個50-100畝的大塊,再採取競價方式租賃給本村新型職業農民耕種。
鵲山村根據實際,鼓勵村民入股組建水稻、蔬菜、養殖和苗木4家合作社,借鑒銀行信貸運作模式,由土地合作社以每年每畝土地300元的價格,劃片貸給4家專業合作社統一管理和經營。鼓勵本村新型職業農民仍按每畝300元的價格向4家合作社租賃土地。
在解決了田怎麼種的問題之後,如何種好田呢?為了幫助農民種好田,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專業合作社下設了農業機械服務、農資服務、技術能力服務、烘乾倉儲加工服務“四大服務體系”,為新型職業農民提供生産全過程服務和全方位的保障。
“通過適度分片經營,讓土地經營者實現規模效益;而提供分項服務,則讓農業生産走上專業化的路子。”鵲山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説,借鑒工業理念,鵲山村實現了“規模化+機械化”和“標準化+專業化”的現代農業生産方式。
新型職業農民重在生産——從粗到專:專業種田、專心務農
土地合作經營後,鵲山村的不少村民,包括在外務工或創業的年輕人又開始動起了種地的念頭,在2015年年初的招標大會上,有100多戶搶著報名,競相流轉。最終,村委會不得不採取投票的方式選擇60名職業農民,其中30多名為從外返鄉的青壯年勞力。
跳出農門又重回農村的大學畢業生張偉也是其中之一。“雖然此前沒有種植經驗,但通過村裏組織的專家授課、現場指導、學習培訓,我已‘晉級’為標準新農人了,我有信心種好流轉的土地。”張偉説。
村民尹建軍現在“身兼三職”:既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加入土地合作社,又入股15萬元加入專業合作社,並被推舉為其中糧食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同時,他還從土地合作社租了110畝地種植雙季稻,變成新型職業農民。
為什麼60名具體生産者全部是本村新型職業農民?陳劍解釋道,如果引進外來企業,分散的農戶與企業之間的流轉可能因缺乏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而不穩定,雙方都有可能“撂挑子”。他擔心外來企業轟轟烈烈地來,悄無聲息地走,最終荒了土地,傷了農民。
而在喻宏建看來,通過培育有意願、有經驗、有發展潛力的新型職業農民,提供專業化的服務,改變以往粗放的農業生産方式,讓農民專業種田、專心務農,可以有效避免土地非糧化、非農化傾向。
如此精細化的專心務農、專業種田得到了回報。2015年,鵲山村農民雙季種植每畝節約土地翻耕、病蟲防治、機械收割、勞動用工成本約270元;由於品種合適、管理規範、技術到位,2015年全村畝均增産糧食250斤,1400畝油菜畝均産量150斤,農民每畝平均增收節支達959元。
一石激起千重浪。在鵲山村的影響和帶動下,大成橋鎮僅用兩個多月時間就實現了整鎮推廣;而在長沙市,目前已有136個村也在探索開展土地合作經營,涉及4.3萬戶,合作經營土地面積14.84萬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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