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到2020年實行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
- 發佈時間:2016-02-18 08:50:0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政務公開總體邁上新臺階,依法積極穩妥實行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公開內容覆蓋權力運作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
此前,我國已就政府資訊公開頒布過規範文件。2007年,國務院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2011年,中辦和國辦印發了《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則對政務公開提出了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
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
意見指出,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對於負面清單,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所長銀溫泉此前曾表示,在簡政放權的背景下,政府尤其應該界定哪些是保密的、哪些是需要公開的資訊。
此次出臺的意見對此做出明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依法積極穩妥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細化明確不予公開範圍,對公開後危及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事項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及時進行調整更新。負面清單要詳細具體,便於檢查監督,負面清單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予以公開。健全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規範保密審查程式,妥善處理好政務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係。
意見稱,政務公開的內容涉及重大決策、改革任務等的執行情況、服務事項、突發事件等各個方面。如在決策開放方面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改革任務、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項目的執行情況也納入公開範疇;著力推進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資訊公開,加強突發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資訊發佈。
專家稱“考核監督要細化”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此前政務公開過程中政府的自由裁量權比較大,有些地方即使沒有執行規定也沒有被及時糾錯,因此最重要的是對考核進行細化,在機制上進行規範。
此次發佈的意見要求,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公廳(室)是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本地區本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
意見指出,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加大分值權重。鼓勵支援第三方機構對政務公開品質和效果進行獨立公正的評估。強化激勵和問責,對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好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公開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並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記者王夢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