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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企業還需苦練內功

  • 發佈時間:2016-02-18 08:32:03  來源:福建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編輯同志:

  近日,漳州市稅務學會通過對15家“走出去”企業的調查問捲進行深度分析,認為一些漳州企業未來可能在海外市場做大做強,但由於目前正處於起步階段,大多數企業將面臨嚴峻的涉稅風險考驗。換句話説,已經或準備“走出去”的漳州企業,要想在國際市場上淘金,還需要苦練內功。

  調查問卷顯示,截至2015年底,15家經核準備案到境外投資的漳州“走出去”企業,投資項目主要分佈在東南亞的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歐洲的荷蘭和非洲的坦尚尼亞,以及香港和台灣地區;除3家處在籌辦期,其餘1 2家企業基本正常運營。

  隨著“一帶一路”發展戰略的穩步推進,將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國際稅收問題逐漸成為“走出去”企業普遍關注的焦點。此次問卷調查,暴露了目前漳州市“走出去”企業戰略定位不清、涉稅風險控制能力不足、投資準備不足等涉稅風險問題。

  首先,戰略定位不清是漳州企業通往國外市場最大的阻力。調查發現,有的企業“走出去”投資經營目的含混不清,對投資目的行業發展趨勢把握不準;有的企業急於做大做強,未做充分準備就盲目“走出去”,隱藏投資經營風險。

  其次,缺乏涉稅風險控制能力,對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規則變化跟蹤應對能力不足。調查顯示,有4家企業擔心“境外稅法難以掌握或理解”和“遇境外稅務爭議缺乏有效應對措施”,有3家企業擔憂“境外合規性申報應對困難”;有2家企業不知道如何應對稅務難點,有7家企業依賴由境外機構自行解決問題,有3家企業選擇聘請外部稅務顧問幫助處理,組織和協調涉稅風險控制能力缺失。

  再次,稅收優惠執行缺位。“走出去”企業在境外投資、並購過程中,對國與國之間的稅收協定關注度不夠。調查顯示,由於未能準確掌握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15家企業均無緣境外稅收優惠;國際稅收協定在執行中也出現了具體條款執行不到位的現象,目前僅有一家享受有關雙邊稅收協定待遇,其餘1 1家企業均未能享受,導致權益受損、稅負增高等問題。

  最後,企業“走出去”投資準備不足,目前處在起步階段,加上缺乏自主創新能力、企業規模太小、市場競爭手段簡單落後且缺乏品牌意識,導致短期內難以盈利。目前僅有2家盈利並在境外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中有1家已將境外繳納稅款在境內抵免,其餘10家企業均未能獲利。調查結果還暴露了目前徵納雙方互動不夠理想的問題,我國現行稅制對“走出去”企業的支援力度仍顯薄弱。

  “走出去”企業在國際市場上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解決涉稅風險控制能力不足的問題顯得格外必要和緊迫。因此,無論是已經還是打算“走出去”的國內企業,都必須先苦練內功,在國際市場競爭中不打無準備的仗。為此,必須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要明確發展戰略。新常態下“走出去”對企業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僅要思考如何應對國際化經營挑戰,更好地發展符合企業自身比較優勢的産業和産品,更要熟悉了解國際化稅收,樹立風險、內控、法治和誠信理念,提高涉稅風險應對能力,積極維護國家稅收主權。特別是進入國際市場初期,企業實力尚不雄厚時,應進行境外全方位稅務分析,合理安排投資經營架構,用好用活政策優惠,彌補企業自身薄弱環節,儘量避免在境外構成常設機構和盲目擴大經營,或是直接與跨國公司展開惡性競爭。

  二是要增強涉稅風險控制能力。“走出去”企業應把涉稅風險應對功課做足,熟悉掌握投資國稅收政策和稅收協定,關注國際規則變化,學會運用稅收協定維護自身權益;遇到重復徵稅、享受投資國稅收待遇遇阻、存在或已形成稅收歧視、關聯交易轉讓定價調查等深層次涉稅風險,應聘請仲介機構和專家顧問,或是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啟動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式,或是設立涉稅風險管理部門,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境內集團總部還要密切關注“走出去”企業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完善境外投資經營相關監督管理制度,健全監測體系,明確職責分工,提升監管水準,妥善應對、有效化解涉稅風險。

  三是要培育國際化專業管理人才。“走出去”企業國際化經營管理,不僅需要法律、金融、財務、技術、行銷等方面的專業人才,還需要有稅收戰略思想和熟悉涉稅風險應對的管理人才。可以通過招聘熟悉國際規則和東道國市場的外國高級人才、留學生、旅居海外的華僑華人在企業做高層管理,彌補靠自身培養之不足。

  本報通訊員 陳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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