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資金匯出入限制再放開
- 發佈時間:2016-02-05 10:32:31 來源:濱海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昨日從國家外匯管理局獲悉,外匯管理局日前發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放寬單家QFII機構投資額度上限;同時進一步便利資金匯出入,對QFII投資本金不再設置匯入期限要求,允許QFII開放式基金按日申購、贖回。
QFII,即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在一定規定和限制下匯入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並轉換為當地貨幣,通過嚴格監管的專門賬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其資本利得、股息等經審核後可轉為外匯匯出。
按照《規定》,我國將不再對單家QFII機構設置統一的投資額度上限,而是把機構資産規模或管理的資産規模的一定比例,作為其獲取投資額度(基礎額度)的依據。同時簡化額度審批管理,對QFII機構基礎額度內的額度申請採取備案管理;超過基礎額度的,才需外匯管理局審批。
此外,《規定》將鎖定期從一年縮短為三個月,保留資金分批、分期匯出要求,QFII每月匯出資金總規模不得超過境內資産的20%。
《規定》已自3日起實施。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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