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鬆綁”QFII機構投資 放開單家機構投資額度上限
- 發佈時間:2016-02-05 07:01:57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發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放寬單家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機構投資額度的上限,並對境外機構投資者的投資本金不再設置匯入期限要求。分析認為,此舉意在吸引外資流入,緩解外匯佔款下降壓力。
放開單家機構投資額度上限
本次出臺的規定共對投資額度上限、額度審批管理、資金匯出入期限和鎖定期進行了調整。
2012年12月,國家外匯局曾規定,主權基金、央行及貨幣當局等機構的投資額度上限可超過等值10億美元,但其他QFII仍受此10億美元額度的約束。而在新規中,這一投資上限對所有境外合格投資機構放開。外匯局將根據機構資産規模或管理的資産規模,劃定一定比例作為其獲取投資額度(基礎額度)的依據。
根據新規,QFII的投資本金鎖定期由1年縮減為3個月。同時,境外機構基礎額度內的額度申請由原先的審批制改為備案制;超過基礎額度的,才需外匯局審批。此外,外匯局還取消了境外機構投資本金匯入期限的要求。
分析稱有助緩解外匯佔款下降壓力
2016開年以來,A股市場發生了重大跌幅,然而QFII資金卻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在A股震蕩築底階段選擇進場“抄底”。
據證券日報報道,截至2月2日,6家QFII資金匯集的證券營業部自開年以來共計出手了17次,買入12隻個股,累計買入金額14.53億元。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劉向東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和前些年相比,近兩年我國資金流動形勢已經發生轉折,資金流出壓力較大。外匯局這項舉措有助於吸引外資流入,從而緩解外匯佔款下降的壓力。
劉向東表示,縮短鎖定期減少了對外資的管制,有利於外資更靈活地進出,顯示了我國資本賬戶開放的又一個進展,有利於吸引外資流入。
■ 解讀
1 投資額度上限放開
2012年12月,國家外匯局曾規定,主權基金、央行及貨幣當局等機構的投資額度上限可超過等值10億美元,但其他QFII仍受此10億美元額度的約束。
在新規中,這一投資上限對所有QFII放開。
2 鎖定期降至3個月
為了避免短期資本大進大出對國內市場造成衝擊,國家外匯局此前曾頒布規定,對境外投資者匯入境內的投資本金增加了1年鎖定期。在這一鎖定期內,禁止境外投資者將投資本金再匯出境外。
在新規中,QFII的投資本金鎖定期為3個月。
3 基礎額度改為備案制
在新規中,外匯局將根據境外機構資産規模或管理的資産規模,劃定一定比例作為其投資的基礎額度。在這一基礎額度之內,境外機構投資只需備案,無需審批。
4 取消境外投資本金匯入期限要求
根據原規定,QFII需在每次投資額度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匯入投資本金,未經批准逾期不得匯入。
新規中,這一限定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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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收支告別“雙順差”
國家外匯局昨日發佈數據稱,2015年,我國非儲備性質的金融賬戶逆差5044億美元,標誌著我國國際收支從長期以來的基本“雙順差”轉為“一順一逆”,即經常賬戶順差、資本和金融賬戶(不含儲備資産)逆差。外管局表示,這一逆差與“外資撤離”有著本質區別。
數據顯示,2015年直接投資凈流入大幅下降,全年直接投資凈流入771億美元,較上年下降63%。
面對近期有關中國資金外流加劇的擔憂,外匯局表示,2015年出現的資本流出主要是境內銀行和企業等主動增持對外資産,並償還以往的對外融資,與通常所説的外資撤離有著本質區別。
外匯局數據顯示,去年前三季度,我國對外資産共增加2727億美元,其中“走出去”等對外直接投資增加1150億美元,港股通和QDII等形式的對外股票和債券投資增加573億美元,在國外存款和對外貸款等其他投資增加969億美元。對外負債共下降321億美元,而負債下降主要體現在非居民存款下降以及償還以往年度的貿易融資等。
外匯局表示,資本不可能長期大規模流入,有進有出也是客觀經濟規律。自2000年以來,國際資本大量涌入新興市場,中國資本凈流入尤其突出,而隨著國內外經濟環境的變化,資本有序正常流出也是難免的。對於資本和金融賬戶出現逆差、外匯儲備下降的國際收支形勢變化,需要客觀看待。
儘管金融賬戶大幅逆差,去年我國經常賬戶仍然保持順差大幅擴大態勢。2015年,經常賬戶順差2932億美元,較上年增長33%。(趙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