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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律所講述為“華人間諜”打官司:質疑執法機構弄權“釣魚”

  • 發佈時間:2016-02-03 07:27:00  來源:環球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環球時報記者 范淩志】杜撰華裔科學家或中國學者、商人竊取美國國防或商業機密,成為一些美國機構抹黑中國的常用手段。不走商業訴訟途徑而輕率地以間諜罪抓中國學者、商人或華裔科學家,美國司法機構搞這種“莫須有”的把戲背後搗的什麼鬼?一家代理天津大學張浩案等訴訟的美國律師事務所近日選擇在北京開辦分所。《環球時報》記者向他們數次提及此類事件,經手多起同類案件的律師表示:“不能判斷現在中美間越來越多的糾紛是因為商業機會增多還是因為兩國的衝突增多。”

  華裔科學家為何“草木皆兵”

  1月27日,一家名為奧斯頓(Alston & Bird LLP)的美國律師事務所在北京舉行了分所開業慶典。該分所是這家創立於1893年的老牌律所第一次在美國之外開設機構,它所關注的領域是智慧財産權訴訟,在介紹面向中國客戶的服務時,“為客戶在中美商貿中出現的各種各樣的法律需求進行諮詢和建議”明確地出現在律所網站上。這家律所正代理天津大學張浩案、IBM前員工許家強案等一系列訴訟。對這兩位中國同胞的遭遇和近況,《環球時報》一直在持續關注。

  目前,許家強被關押在紐約州白原市。北京時間2月2日晚10時,記者聯繫上剛回到紐約的胡亦臺律師,他正準備去探望在監獄中的許家強。據他介紹:“許家強目前狀況良好,並未受到不公正待遇。”許家強仍在等開庭日期,這之前,胡亦臺會團結華人圈的力量,看是否能幫上忙。

  去年12月11日,作為IBM前軟體工程師許家強的代理律師,胡亦臺一下飛機就匆匆與許的家人見面。曾在IBM中國公司工作的許家強12月上旬被美國有關部門逮捕,被控涉嫌竊取擁有專利的源代碼。在此前採訪中,許家強的父親曾告訴《環球時報》記者,兒子是被美國警方以“釣魚執法”、請去開學術會議的方式控制的。一個半月後,在奧斯頓律師事務所北京分所的開業典禮上,記者見到許家強的父親和女友,他們表示仍然無法直接與許家強聯繫。馬上要過年了,他們準備先回江蘇老家,年後再來北京跑官司。談到1月初在美國的首次開庭,許父表示:“據説只是短短幾分鐘,走個形式。”

  “我見到許家強的家人時,他媽媽一直在哭。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是不知道孩子下落,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一開始,許的家人諮詢了很多律師事務所,但高額的律師費讓這個普通的中國家庭實在無力承擔。”胡亦臺告訴《環球時報》記者,甚至到現在,許家強父母想跟兒子通話,都得先打給他,他再用另一部手機打給監獄,然後把兩部手機靠近,讓他們聽到相互的聲音。胡亦臺説:“按照美國法律,從監獄可以向美國各地打電話,但是不允許向美國境外打。”胡律師對美國執法方的動作感到疑惑:“我們奇怪的是,既然許家強被指控在IBM中國公司上班時有竊密行為,那為什麼不在中國起訴他,而非要用‘釣魚執法’的手段把他騙到美國,再逮捕他,並且連消息都封鎖,以致他的家人到最後才知道發生了什麼。”

  張浩目前被軟禁在北加州山景城的小公寓裏,預計3月會確定開庭日期。從早上10時到下午2時,張浩可在北加州聯邦法院管轄區域內自由活動,其他時間都需要留在公寓。胡律師告訴記者:“接張浩和許家強的案子,我都有一種打抱不平的意味在裏邊,事情發生後,他們的所謂‘朋友’大多不再跟他們聯絡,都不敢來看望,讓人很寒心。”他甚至曾在電話裏指責張浩的一位朋友“沒有骨氣”,“當然,也許是因為美國政府一貫的做法,嚇到了他們,他們害怕自己也被盯上,所以才儘量避免與他們接觸”。在被問到張浩案的代理費時,胡律師透露了一個比較寬的範圍:“100萬美元到200萬美元。”

  對於美國方面的執法方式,清華大學中美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周世儉認為“完全不合法”,他告訴《環球時報》記者:“按照美國法律,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你犯法之前,你是無罪的。可如果你只是聽美國人怎麼説,那真是滿嘴的仁義道德,但在執行過程中,美國方面卻經常不這麼做。”

  1月17日,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新聞調查欄目《60分》播出一期指責中國“商業竊密”的專題節目。節目中,美國超導體公司的負責人丹尼爾稱,2005年中國鼓勵全國建立大型發電廠之際,其所在公司與一家中國企業開始合作。合作中,丹尼爾懷疑遭到中方竊密,隨即展開調查並將懷疑範圍縮小至一名來自奧地利的美國超導體員工。丹尼爾稱,中方企業對該員工進行了糖衣炮彈式的“策反”,而該員工則向中方提供各種代碼和資訊。談到這個細節,胡亦臺認為:“與個人案件相比,美方對一家中國上市公司的立案時間更短,根據起訴書,僅是拿這家公司在奧地利的案子當證據,草草立案,這不是很荒唐嗎?”

  胡亦臺告訴《環球時報》記者,由於美方頻繁地對中國公司和科學家提起訴訟,現在很多在美華人科學家都有些“草木皆兵”了。他舉例説:“一名華裔老教授向我訴苦:‘我現在回中國只敢在家裏吃飯見朋友,從來不敢出席什麼學術交流會議,不然很可能就被扣上商業間諜的帽子。’”

  美國為何不走商業訴訟

  在美方密集渲染“華人間諜”的輿論攻勢下,奧斯頓律師事務所在北京開分所顯得很“應景”。在接受《環球時報》獨家專訪時,該律所負責人理查德·海斯先生表示:“有商業就一定會需要律師,雖然我不能判斷現在中美間越來越多的糾紛是因為商業機會增多還是兩國的衝突增多。”

  胡亦臺告訴《環球時報》記者:“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在涉及商業糾紛的案件上,對歐洲人一般是走商業訴訟,而對中國人就是另一種方式。美國總帶著懷疑眼光看待中國人和中國企業,熱衷於把一些糾紛案件政治化。FBI不惜把一個外國人騙到美國然後逮捕,就為了所謂的‘保護美國企業利益’。我們想問的是,美國與中國打交道的公司這麼多,以後就這樣搞了?”胡亦臺指了指手邊的可樂罐子説:“可口可樂的配方肯定是商業秘密,問題在於,在高新技術領域,‘竊密’如何界定。如果按照美國某些人的觀念,是不是只要在美國上過學或者在美國公司工作過,那麼學到的經驗都不能在以後的工作中應用,並在此基礎上創新了?”

  律所負責人理查德·海斯認為,近來密集的“商業竊密”指責可能跟美國的經濟有直接關聯。理查德·海斯説:“我們知道,美國的經濟過去幾年並不是特別好,最近才稍微有點轉機,美國人喜歡在景氣不好的時候找外部原因,而當就業率比較高的時候,這樣的聲音又會少很多。這可能也是人性使然,當你對以後的日子充滿不安時,你看到的問題其實並不是真正的問題。”

  除了經濟背景,胡亦臺還分析説,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針對日韓企業,美國與之有過很多商業訴訟,但很少提到“商業間諜”,“而現在針對中國大陸企業就完全不同了,這可能是因為美國在高新技術方面真正感到了挑戰”。談到美國為什麼不走商業訴訟的形式,胡亦臺説:“一種很普遍的看法是,美國方面認為中國的法律不完善,程式有問題,所以更願意在美國法律框架下處理。這是用老眼光看中國。中國在法制方面一直在進步,這是有目共睹的。”

  曾多年從事中美經貿及中美關係研究的周世儉説,不妨從歷史的角度來看美國的“防人之心”。他提到,當年日本偷襲珍珠港之後,美國政府就下令把在美國的十多萬日本僑民送到集中營。到了冷戰時期,美國又防備蘇聯科學家。周世儉認為:“美國在防備他國‘間諜’方面,是有悠久傳統的。當然,談到侵權,美國也是有悠久的傳統,19世紀美國人經常偷歐洲人的智慧財産權。美國人自己也承認這一點。”

  周世儉表示,由於意識形態的原因,美國一直戴著有色眼鏡看中國,在“竊密”話題上,他們對“共産黨國家”格外“關照”。其實,來自中國台灣和香港的華人科學家,也總處於一種不被信任的境地,因為他們和大陸是同一血脈的。周世儉説:“1999年轟動世界的‘李文和案’就是典型例子。同一年,美國國會拋出《考克斯報告》誣稱中國通過竊取美國軍事技術,危害美國的國家安全,從那以後,美國尤其加強了對華人華僑以及中國留學生的審查。”

  為何不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美國CBS的《60分》曾邀請胡亦臺參與那檔指控“華裔間諜”的節目,但遭到胡的拒絕。胡亦臺告訴《環球時報》記者:“因為僅從‘中國人和中國公司在美國竊密’這個標題上就能看出這期節目帶著很強的偏見,將嚴重影響陪審團的意見。”

  胡亦臺也提到一些中國企業在海外應對智慧財産權案件時,存在經驗不足的問題。今年1月,在美國拉斯韋加斯消費電子展(CES)上,一家製造獨輪電動車的中國企業展臺被美國警方搜查,展品被沒收,而這家企業竟然選擇不應訴。胡亦臺説:“其實,美國法院在判案時會參考以往案例,如果這個案件被冤枉卻不糾正,那麼以後涉及此類案件的中國企業都很難勝訴。”胡亦臺建議中國企業在海外遇到類似情況時一定不要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來處理。2015年,美國天普大學物理系教授郗小星蒙冤被起訴,美司法部指控他向中國提供美國企業的超導技術“秘密”,以換取“名利雙收的職位”。但後來經過一系列努力,“間諜”指控被撤銷。胡亦臺認為這是一個成功例子,可作為以後類似案件的有利參照。

  周世儉表示,美國人有個邏輯:如果你敢於爭論,那説明你認為自己有理。而中國人一遇到打官司就“三十六計走為上”,這絕對是個弱點。“在這方面,三一重工做得很好,之前三一重工因收購美國海軍基地附近風電項目被美方認為危害了美國國家安全,經過一系列的訴訟,最終與美國政府達成和解。這給所有的中國企業開了一個很好的先例,就是一定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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