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鎮化率已達56.1% 城鎮常住人口達7.7億
- 發佈時間:2016-01-31 09:37: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29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胡祖才介紹日前國務院審議通過的《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有關情況時表示,2015年,我國城鎮化率達到56.1%,城鎮常住人口達到了7.7億,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展比較緩慢,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還比較低。
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在會上介紹國務院通過的《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方案》時表示,此次清理規範,基金項目由28項減少到23項。據靜態的測算,2016年將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約260億元。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展較慢,需解決“兩個積極性”問題
“城鎮化正處於快速推進當中。”胡祖才表示,“十二五”時期,我國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23個百分點,每年城鎮人口增加2000萬人,“這比歐洲一個中等規模國家的總人口還要多。”
“城鎮化規劃提出,到2020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要達到45%,常住人口城鎮化率60%左右,現在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經56.1%了,完成目標不是很難,但是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要達到45%的目標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胡祖才表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展比較緩慢是首要問題,有人感覺城鎮化進展不快,可能主要因為市民化進展比預期慢一些。
歸納原因,胡祖才認為是“兩個積極性”不是很高。“一是地方政府的積極性不是很高,因為要增加一些投入。二是農民也有擔憂,也存在積極性不高的現象。”
另一個突出問題是城鎮化品質還不夠高,城市數量也不足、功能還不夠完善。比如大城市“城市病”開始顯現,有交通擁堵,環境污染,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等問題。“我國城鎮人口有7.7億,但城市只有653個;日本只有 1.1億多人口,卻有787個城市,美國有10158個城市,這樣比較下來,我國城市數量是不夠的。”胡祖才表示。
胡祖才認為,城鎮化已經到了快速發展階段的中後期,速度可能比中前期慢一點,但也是中高速。同時,不再是簡單的城市擴張,而是要提升城鎮品質,解決“兩個積極性”的問題。
提升城鎮品質,土地利用機制至關重要。胡祖才介紹,此次《關於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在總結各地試點經驗基礎上,把行之有效的、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土地利用創新性舉措上升為國家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把城市低效土地用好,舊廠房、舊城鎮、舊村莊改造以後給城鎮化提供用地空間;規範地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在保證基本農田不減少的情況下,村莊整理增加用地面積獲批准後可以轉換成城鎮用地指標;統一規劃、合理利用丘陵坡地。“這樣可以調動地方政府推進城鎮化的積極性。”胡祖才説。
解決農民積極性問題,胡祖才認為,要加強對農業轉移人口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三權”的保護,同時鼓勵農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建立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如果他願意退出,他就可以退出;他要暫時保留,還可以保留。有了這項政策,農民落戶就會比較安心了。”胡祖才説。
部分政府性基金被取消、停徵或合併,現階段仍有必要徵收政府性基金
此次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包括五項具體內容。首先取消地方違規設立的基金3項。二是將3項不能更好適應政府職能轉變要求的基金徵收標準降為零或停徵,包括將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和育林基金徵收標準降為零;停徵價格調節基金。三是整合7項徵收對象相同、計徵方式和資金用途相似的基金,具體包括將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併入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將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省際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三峽水庫庫區基金3項基金合併為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四是擴大有關基金的免征範圍。五是對現階段保留的基金實行規範化管理。
史耀斌表示,政府性基金是國家為了支援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而徵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財政資金,設立政府性基金以來,有力地支援了國家一些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的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另一方面又存在著政出多門、政策效果弱化、透明度不高等問題。特別嚴重的是,還有一些違法違規設立的基金項目。”史耀斌説。
也有人質疑,我國有徵稅制度,為何還要徵收一些政府性基金呢?
史耀斌認為,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與稅收的性質和特點不一樣。“普遍性公共服務應通過徵稅方式彌補其供給成本,但特定公共服務應當按照‘誰受益、誰付費’原則,通過收費方式分攤公共服務成本,而不宜通過稅收將成本轉嫁給全體納稅人負擔。”史耀斌説,通過政府性基金的徵收還可以建立成本約束機制,避免産生過度需求和消費,避免低效或無效佔用公共資源。
據介紹,清理規範後保留的政府性基金,主要通過四項措施規範管理。首先要在財政部門戶網站上公佈出來。第二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亂收費行為。第三,讓政府性基金收入的使用和政府一般預算收入的使用在管理上、在公開透明上、在預決算的公開上都等同起來。第四,引入第三方評估,加強基金使用效益的績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