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性基金縮減至23項為企業減負
- 發佈時間:2016-01-29 15:1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北京1月29日電 (陳溯)“中國政府性基金2000年是327項,到前段時間縮減至28項,經過此次清理再減五項,共23項。”
29日,在中國國務院政策吹風會上,中國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就27日國務院通過的《清理規範政府性基金方案》的相關情況做了介紹。
政府性基金是政府為支援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徵收並且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屬於非稅收入的一部分。
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在水利、電力、公路、教育等領域設立了多項基金。但由於管理制度不完善,各地出現了亂設基金、政出多門的現象,致使基金項目越來越多,規模越來越大。
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測算,2014年中國非稅收入佔財政收入15.1%,比2000年提高了約9.1個百分點。
“不規範徵收的政府性基金項目加重了企業負擔,且不利於財政性資金的統一規範管理。”史耀斌表示,經過近些年的清理,基金項目已由2000年的327項減少到28項,但仍存在違規設立、政策效果弱化、透明度不高等問題,此次清理方案的出臺也正是基於這一背景。
據了解,此次清理規範的內容包括:取消地方違規設立的基金;將不能適應政府職能轉變要求的基金徵收標準降為零或停徵;整合徵收對象相同、計徵方式和資金用途相似的基金;擴大有關基金的免征範圍;對現階段保留的基金實行規範化管理。
“據我們靜態的測算,此次清理將在2016年減輕企業和個人負擔約260億元人民幣。”史耀斌表示,由於負擔情況會根據經濟發展、基金徵收率變化,實際減負效果可能比預測值還要大。
史耀斌介紹,除了清理,還要通過公開基金目錄清單、完善舉報查處機制、加強政府性基金和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統籌使用、第三方評價基金使用效益等方式對現有的23項基金進一步規範。“要讓大家清晰地知道有多少種基金、怎麼徵的、徵多少、用在什麼地方、效果怎麼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