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2015年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園林城市、縣城和城鎮的通報
- 發佈時間:2016-01-29 15:32:08 來源:住建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市園林綠化局,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園林管理委員會,重慶市園林事業管理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根據《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生態園林城市申報與定級評審辦法和分級考核標準》等相關文件要求,我部對2014年所有申報城市、縣城和城鎮組織了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決定命名江蘇省徐州市等7個城市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河北省滄州市等46個城市為國家園林城市、河北省高邑縣等78個縣城為國家園林縣城、山西省巴公鎮等11個鎮為國家園林城鎮。
希望被命名的城市、縣城和城鎮,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總結創建工作經驗,在鞏固創建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發展,全面推動城鄉人居生態環境建設,為加快生態文明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附件:2015年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園林城市、縣城和城鎮命名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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