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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呼籲明晰條款完善退出機制

  • 發佈時間:2016-01-28 09:31:38  來源:南昌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昨日,《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已滿一個月。業內人士提出,網貸平臺監管“紅線”等內容需要更明晰,並建議完善退出機制。

  隨著多項監管政策陸續出臺,野蠻生長的網際網路金融行業正迎來全面監管時代。網信理財董事長李煥香表示:“網路金融平颱風險事件頻發,給這個行業敲響了警鐘,出臺監管細則恰逢其時。”

  “如果P2P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資訊仲介,而是信用仲介,問題會越來越大,逐漸演變成不受監管的銀行。”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郭華告訴記者,為加強監管,銀監會將原先的4條“紅線”增至12條,但監管細則中的一些條款有模糊地帶,需要明確。專家表示:“目前監管細則仍有不明確之處,比如提出不得混業經營,但到底是什麼樣的形式、結構算混業沒有明確;又比如提出不能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産品,但並未明確如何解決已存在的此類問題。”

  徵求意見稿提出,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應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北京市網貸協會秘書長郭大剛表示:“網貸平臺不能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錢,一旦形成資金池,就會有卷款跑路的風險,而銀行存管能夠起到有效的隔離作用,避免此類問題。”

  徵求意見期間,不少專家和業內人士提出,應進一步完善網貸平臺的退出機制。“網路借貸涉眾性很強,不少出借人不具有專業技能,抗風險能力較低,一旦發生風險不妥善處理,容易轉換為社會問題。”郭大剛説。同時,有專家表示,一個平臺可能有眾多項目、跨多個地區、涉及成千上萬投資人,一旦問題平臺破産,如何保護廣大投資人的利益、投資人如何追索,都是需要進一步明確的問題。

  (據新華社2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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