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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法》使命:結束“以西范中”

  • 發佈時間:2016-01-22 00:31:17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陳家功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醫藥法(草案)》提出了某些有利於中醫傳承新的規則,這是值得肯定的,也將得到中醫工作者及關心支援中醫事業各界人士歡迎。但是,我們仍然能夠看到《中醫藥法(草案)》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譬如,關於中醫理論內涵、關於中醫醫學價值與文化價值、關於中醫維護國民健康、關於中醫促進社會和諧、可持續發展、關於中醫增進世界了解中華文化的認識,以及關於中醫現實問題成因分析、關於保障中醫獨立性制度建設等。筆者認為,這些同真實狀況和實際需求還存在不小距離。

  學術界尤其是中醫界正在建立一個共識,即中醫發展中面臨的問題,集中體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中醫理論西化,另一方面保障中醫獨立性制度缺失,歸結為一點就是“以西范中”。“以西范中”的根源是人的文化觀念,這個“文化”是西方文化。在西方文化掌控話語權百年曆史文化背景裏,中醫理論被中華民族自己置於西方文化語境釋義,造成中醫理論西化而失卻本來面貌。與此同時,中醫管理被中華民族自己置於西方文化建構的社會結構、價值觀念、語言文體及其體制機制中,發生保障中醫獨立性制度缺失,導致中醫原生態人文社會環境日趨惡劣、生存空間大幅度萎縮。中醫現實問題成因與根源概莫離此。

  如從以上認識出發,《中醫藥法(草案)》理當解決“中醫理論西化”問題、解決“保障中醫獨立性制度缺失”問題,即解決“以西范中”問題。《中醫藥法(草案)》肩負的歷史使命,應當是結束“以西范中”這個歷史,開啟中醫獨立、自主生存發展新紀元。如果以這個“高標準”來衡量審議《中醫藥法(草案)》,那麼,對於這部法律的制定者和審議者而言,無疑是個很大的挑戰。

  毋庸諱言,就文化立場而言,《中醫藥法(草案)》是站在西方文化立場有條件、有限度“承認、保障”中醫藥利益。當然,這是一個很大進步,凝聚了制定者付出的辛勞。但是,應當看到《中醫藥法(草案)》仍不足以從根本上解決中醫現實問題。對此,不可以視而不見,更不能因為條文有“進步”而“將就”。或許,對固守西方文化立場者來説,這樣的《中醫藥法(草案)》對中醫已經是“恩賜”了。其實,這是十足偏見與短見。持有類似意見者,在制定者、審議者當中,並不是個別人。

  我們深知,從根本上解決“以西范中”問題的《中醫藥法》,其出臺會有多艱難!我們呼籲,審議者進一步放下自利心念,以炎黃子孫良知、以民族責任感、以歷史使命感,放眼世界,放眼未來,傾聽中醫業界的心聲與建議!

  (作者係中醫執業醫師、西醫執業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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