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地鐵車廂內吃糖被罰款 工作人員稱已是低限處罰
- 發佈時間:2016-01-20 09:54:5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説話的人是南京市民王女士,她吃的這一顆糖,還沒來得及咂摸味道,就換來了一張20元的罰單。因為她吃糖的這個地方,是南京地鐵的車廂裏。王女士覺得自己很冤枉,但南京地鐵工作人員表示,《南京軌道交通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六項明文規定,列車車廂內禁止飲食。而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六項的,可處以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也就是説,地鐵執法人員對王女士還是低限處罰了。
縱橫點評:
首先必須明確,既然有規定,那就要遵守,這是毫無疑問的。如果接受不了地鐵規定,可以選擇不坐地鐵,這就是契約精神。因此,吃糖被罰款不能説冤枉。
但是,不能説吃糖被罰了,吃韭菜餡包子卻能逃過執法人員的眼睛。如果執法有選擇,給人感覺“憑什麼只罰我不罰別人”,那法規沒法服眾。地鐵應該在顯著位置多張貼條例,加強宣傳宣講。
畢竟,罰款的目的,最終應該是再也沒款可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