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你“吃”了多少謠言?
- 發佈時間:2016-01-20 05:52:58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年,網路上出現的各種關於食品安全問題的傳言不斷考驗著消費者的承受力。在抱怨擔憂之餘,消費者往往忽略了這些傳言是虛假炒作,還是因為自己缺少食品科學知識導致的片面理解?
近日,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指導,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主辦,中國經濟網協辦的“2015年度食品安全熱點科學解讀媒體溝通會”舉行。在對2015年全國27個熱點輿情跟蹤的基礎上,選取了去年消費者最為關注的食品安全熱點事件,請食品領域的專家進行嚴謹、專業與權威的解析。
辣條能不能吃
主原料及加工方式都安全
國家糧食局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糧油加工研究室副主任譚斌説,辣條屬於調味面製品,是以小麥粉為主要原料,經配料、擠壓蒸煮(熟化)、成型、調味而製成的食品,和我們早餐經常食用的穀物麥圈相似。此外,這些加工工藝在國內外都是常見的食品加工技術,廣泛應用於早餐穀物食品、休閒方便食品等生産。“辣條産業安全的關鍵是標準滯後。”譚斌認為,辣條産業的出路在於提升營養與健康水準。一方面要通過標準化生産與科技創新,抓緊推動行業營養健康升級;另一方面,消費者應選購正規企業生産的産品,食用不宜過量。
速食麵32小時不消化嗎
不比傳統手工麵食更難消化
天津科技大學食品工程與生物技術學院教授王書軍指出,消化過程的不同並不意味著會對人體造成健康危害。此外,他還強調,網路傳播拍攝所使用的膠囊內鏡顯示的是2小時後的腸道內消化情況,且該內鏡對每個人每次所能記錄下的影像時長最多只有8小時,無法對麵條消化情況進行連續32小時的記錄,更無法得出速食麵難以消化或有害健康的結論。實際上,速食麵與傳統手工麵食主要成分沒有區別,正規速食麵企業均會合理合法使用生産工藝中確有必要的食品添加劑,並不會對人體健康産生影響。
“僵屍肉”事件
應嚴厲打擊各類肉類違法
2015年6月,海關總署開展打擊凍品走私專項查緝抓捕行動。行動成果讓人震驚,“70後”豬蹄、“80後”雞翅……“僵屍肉”通過走私途徑,悄無聲息出現在百姓餐桌上。由此引發了人們對食品“保質期”的高度關注。南京農業大學食品科技學院教授張萬剛表示,“僵屍肉”説法不科學,應定義為“走私的嚴重過期凍肉”。“僵屍肉”的本質是利益驅動的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但過期肉、變質肉、走私肉、病死肉等仍是國內常見的肉類違法。在他看來,打擊包括“僵屍肉”在內的肉類違法勢在必行,食品監管部門需加大打擊走私力度,提高企業和國民的法制觀念,建設資訊化、可追溯的國內肉類市場流通與品質監管體系。另一方面,要從經濟杠桿的角度加以解決,加強國內肉類生産加工與規範國際肉類進口貿易保障供給。
“毒豆芽”涉案人員有沒有罪
“禁止使用”不等於“有毒有害”
2015年6月16日,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法院對一起發回重審的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被告人作出無罪判決。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副理事長、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院長胡小松認為,6-芐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鈉(4-CPA)、赤霉酸(GA)均屬植物生長調節劑,豆芽生産過程中使用這些物質的安全性“尚無結論”。因此,不能直接將此類物質認定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這也是作出無罪判決的依據。
事實上,原衛生部將6-芐基腺嘌呤從食品添加劑名單中刪除是出於工藝必要性的考慮,並非安全問題。去年,國家食藥監總局、農業部、衛生計生委聯合發佈公告,“禁止豆芽生産者使用以上物質,並禁止豆芽經營者經營含以上物質的豆芽”。胡小松表示,這是明確了對該問題的“監管紅線”。他認為,讓不讓用是管理問題,是否有毒是科學問題。在“禁止使用”和“有毒有害”之間不能簡單地畫等號。
生鮮奶更營養嗎
存在安全隱患不宜直接飲用
在追求營養、健康的潮流中,部分消費者認為生鮮奶具有新鮮、原生態的特徵,符合“天然”的健康標識。對此,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教授任發政強調,生鮮奶是未經殺菌、均質等工藝處理的原奶的俗稱。而且,生鮮奶與經過巴氏殺菌乳營養成分無顯著差異。生鮮奶中微生物有來源於環境的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還有來源於動物體的布魯氏菌桿菌、結核桿菌等人畜共患致病菌。我國制定了嚴格的生鮮奶收購標準與法規,乳品企業在收購生鮮奶時均按照國家標準要求進行合格性檢驗。消費者如果直接購買生鮮奶缺少必要的檢驗環節,很可能會飲用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問題生鮮奶。
加工肉製品能不能吃
肉類是攝取優質蛋白的主要來源
2015年10月26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發佈報告,將培根等加工肉製品列為1類致癌物,將牛肉等紅肉列為2A類致癌物。對此,國家肉類加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主任、北京食品科學研究院院長王守偉坦言,肉類食品是人類攝取優質蛋白的主要來源。致癌物質的分類不代表致癌風險或致癌能力的大小,加工肉製品被列為與砒霜相同的1類致癌物,只能説明目前針對兩者獲得的可能致癌的相關證據差不多,並不意味著這兩種物質的致癌風險或能力相同。他認為,可將該報告理解為一份關於食品安全的風險警告或提示,提醒消費者注意對紅肉和加工肉製品的合理攝入量。同時,他建議,在發佈此類資訊時,需要嚴謹和慎重,避免引起公眾不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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