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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銷售“入口”放開

  • 發佈時間:2016-01-19 01:29:32  來源:金陵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施行了近12年之後,《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終於進入了修訂的“最後一公里”。

  日前,商務部對《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可以説《辦法》的修訂已經進行到了最後的階段,按照常規的流程,一般從公開徵求意見到正式發佈的週期應該是在半年左右。”一直參與《辦法》修訂的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在接受採訪時表示。

  這意味著,如果一切順利,預計今年年中修訂後的《辦法》就會正式落地。從當前的徵求意見稿來看,《辦法》 已經在名稱中去掉了“品牌”二字,並由此衍生出修訂細則中最大的變化之一——經銷商定義的改變。在業內人士看來,這將使得汽車銷售“入口”開放,而原本的汽車流通秩序和格局,也會就此發生變化。

  “從汽車銷售的角度來看,過去《辦法》所限定的範圍比較窄,是專門針對授權經銷商的,而修訂後的範圍更廣泛,經過汽車供應商授權與非授權的經營者均在經銷商範圍內。而且,原本的《辦法》突出強調品牌,規定經銷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非授權品牌汽車的經營,修訂之後這個‘入口’就打開了。獲得汽車資源並進行銷售的經營者不僅可以銷售非授權品牌汽車,同時也可以經營多個品牌。但新的《辦法》也規定了經銷商在銷售非授權汽車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作出特別提示和提醒,並明確告知消費者責任主體。”羅磊分析稱。

  這意味著,此前未獲供應商授權而是從各品牌的授權經銷商處進貨並進行銷售的汽車超市經營者,以及未獲得授權直接從海外取得汽車資源進行銷售的平行進口車經營者,將徹底告別“灰色地帶”,成為《辦法》認可的合法汽車經銷商。

  不過,一位不願具名的汽車廠家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廠家對修訂後的《辦法》還在研究學習中,至於“入口”的開放,短期來看的確是對經銷商有利,但從長遠發展上來看,多品牌經營是否適合還要看經銷商自身的情況。

  商務部研究院相關人士則認為,汽車産業的整體升級必然會經歷供應商的兼併重組以及經銷商的洗牌,而充分的市場競爭則是推動升級的核心力量。因此,在汽車産業的升級過程中,《辦法》的修訂只是其中一步。作為國際化程度較深的産業之一,汽車業目前正在迎合國家全面深化改革的訴求,讓市場發揮最大的作用。《辦法》修訂的最終目的並不是為了重塑汽車廠、商關係,而是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更重要的是,汽車銷售“入口”的開放將引入更充分而有序的市場競爭,促進産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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