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通報兩起行政處罰案 3人罰沒357萬元
- 發佈時間:2016-01-16 08:12:0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日通報,日前,證監會對1宗編造傳播虛假資訊案和1宗操縱“膠合板1502”期貨合約案進行行政處罰。
證監會對編造虛假資訊傳播案的當事人劉欽濤責令改正並處以15萬元罰款;對操縱“膠合板1502”期貨合約的陶暘、傅湘南二人沒收違法所得114.04萬元,並處以2倍罰款,罰沒款合計342.13萬元。同時,因操縱“膠合板1502”期貨合約案情節較為嚴重,證監會對陶暘、傅湘南二人分別給予3年和5年的期貨市場禁止進入措施。
對編造傳播虛假資訊案,鄧舸稱,當事人劉欽濤于2015年6月2日晚間在東方財富網股吧的“中國南車吧”發佈標題為《東莞證券針對5000萬以上VIP的風險預警》的帖子,稱東莞證券通知其客戶週四之前把所有倉位調整到半倉以下,能空倉就空倉,預計週四、週五出重大利空,該消息引發大量網友關注。
經東莞證券自行排查,並經證監會稽查核實,沒有發現東莞證券向客戶發送上述通知,所謂“東莞證券針對5000萬以上VIP的風險預警”是劉欽濤編造的虛假資訊。案件針對的是劉欽濤編造傳播“東莞證券針對5000萬以上VIP的風險預警”虛假資訊的行為,而非針對其中“能空倉就空倉”的唱空資訊。
對此,證監會提示廣大投資者,要增強對網路資訊的辨識能力,堅決抵製造謠傳謠等不法行為,共同維護誠實守信的輿論環境。
對操縱期貨合約案,鄧舸稱,證監會認定,2014年12月19日至31日,陶暘、傅湘南兩人實際控制和利用“築欣實業”等14個期貨賬戶,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倉優勢連續交易以及以自己為交易對象,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相互交易等方式,操縱大商所“膠合板1502”期貨合約價格,最終獲利114.04萬元。
鄧舸稱,操縱市場是當前資本市場典型、高發的違法行為,是證監會嚴厲打擊的重點。期貨市場操縱行為與證券市場操縱一樣,均為通過不正當手段,營造虛假的市場供求關係和證券期貨價格,扭曲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破壞市場交易秩序,嚴重損害其他投資者的合法利益。(記者 曾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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