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業務風險控制應由信貸模式向綜合模式轉變
- 發佈時間:2016-01-15 01:00:3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浦發銀行金融市場業務總監謝偉日前撰文指出,為適應目前市場的變化,應主動拓展理財服務範圍,由投資向“投資+消費+服務”轉化,向真正的凈值型轉變。另外,理財業務風險控制應由信貸模式向綜合模式轉變。
謝偉表示,銀行可以從高凈值的客戶開始,發揮自身在渠道上和産品設計上的優勢,掌握不同群體的理財需求,有針對性地提供差異化的服務,根據客戶不同的風險偏好,設計差異化的風險定價産品;在産品供給形態上,要由目前單一提供固定收益投資産品轉向,提供更多基於消費和服務的綜合化産品,如旅遊、養老、消費等綜合投資服務。
謝偉還表示,理財業務風險控制應由信貸模式向綜合模式轉變。有關理財業務的風險控制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理財業務必須要與銀行傳統業務進行有效的風險隔離,以防止風險在不同業務間的傳導。因此,理財業務的主體地位是保持其獨立性的前提。目前國外的經驗是通過設立具有獨立法人主體地位的資産管理公司,通過資産管理公司開展資産管理業務,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風險隔離,而國內商業銀行主要是以資産管理部的形式存在,並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在未來“剛性兌付”逐步打破的情況下,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會進一步明確,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主體地位也將實現真正意義的獨立。
另一方面,傳統信貸的風險控制模式已經不適應理財業務的發展。我國銀行的風險控制體系主要是基於傳統的存貸款經營模式建立的,以信用風險為主導,風險手段主要為信貸而設計,理財業務的出現為銀行的風險控制提出了新的課題,傳統的風險控制措施已經無法適應理財業務的發展,比如理財投資于二級市場,市場風險逐漸佔據主導地位,此時單一的信用風險控制顯然已經不能滿足要求,因此,未來銀行也將進一步完善其風控系統,由傳統的信貸模式向綜合模式進行轉變,以適應理財業務的發展。(張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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