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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經濟地位認定缺公平統一標準

  • 發佈時間:2016-01-14 22:32:28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吳力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認定,眼下成了中國乃至全球關注的焦點。

  眾所週知,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價格形成機制、生産要素流通、法規建設等各領域都已取得舉世矚目的進步。並且,中國加入WTO近15年的進程中積極對接和融入全球市場,也加速了中國市場化機制的形成。

  然而,中國在加速融入全球大市場的同時,卻一直承受著“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傷害,尤其是建立在這一基礎上的“替代國”做法,令中國産業和企業蒙受著實實在在的損失。

  根據中國入世議定書第十五條規定,WTO成員在對中國出口産品的反傾銷調查中使用“替代國”數據的做法應當於2016年12月11日終止。世界正向這一時點邁進,然而當前關於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之爭卻波瀾再起,何故?

  誠如研究人士所言,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認定成了利益之爭,貿易律師有貿易律師的訴求,産業界打著産業界的算盤,有些大國也為著複雜的利益訴求,寧願自欺欺人,也不願承認中國市場化改革所取得的進步。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院執行院長屠新泉指出,目前,對市場化經濟地位的認定缺少一個公平統一的標準。而且,由該國或該組織的商務部或貿易委員會評定,並非學術機構或市場化機構科學認定,考慮的經濟和非經濟因素多,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換句話説,這意味著有些國家正用非市場化的辦法和流程來評定“市場化國家地位”問題,其中摻雜利益訴求,甚至是歪曲法律條文。中國是否具備市場經濟地位這一從規則到實踐都很明確的問題,最後卻成了爭議的焦點,甚至引來貿易律師搬文弄條,豈不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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