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完善成品油
- 發佈時間:2016-01-13 16:0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2013年成品油價格機制修改完善以來,運作總體平穩,國內成品油價格更加靈敏反映國際市場油價變化,保證了成品油正常供應,促進了市場有序競爭,價格調整透明度增強,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2014年下半年以來,世界石油市場格局發生了深刻變化,成品油價格機制在運作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適應的問題。鋻於此,經研究,決定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機制,並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
(一)設定成品油價格調控下限。下限水準定為每桶40美元,即當國內成品油價格挂靠的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於每桶40美元時,國內成品油價格不再下調。
(二)建立油價調控風險準備金。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於40美元調控下限時,成品油價格未調金額全部納入風險準備金,設立專項賬戶存儲,經國家批准後使用,主要用於節能減排、提升油品品質及保障石油供應安全等方面。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三)放開液化石油氣出廠價格。液化石油氣出廠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四)簡化成品油調價操作方式。發展改革委不再印發成品油價格調整文件,改為以資訊稿形式發佈調價資訊。
供軍隊用成品油價格按既定機制計算確定;航空汽油出廠價格按照與供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汽油供應價格保持1.182:1的比價關係確定,均不再發佈。
二、印發《石油價格管理辦法》
根據近年來《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實施情況及此次成品油價格機制完善內容,修訂並形成《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三、做好相關配套工作
(一)確保市場供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繼續發揮石油企業內部上下游利益調節機制,組織好原油和成品油生産和調運,保持合理庫存,加強綜合協調和應急調度,保障市場供應。
(二)維護市場秩序。成品油生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成品油市場穩定。
(三)加強市場監測。要加強成品油市場動態和價格監測,密切跟蹤新機制運作情況,積極協調解決機制運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採取應對措施,確保新機制平穩運作。
(四)做好宣傳解釋。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正面引導輿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援,為完善機制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附件:《石油價格管理辦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