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銀行借記卡超過四張將被查
- 發佈時間:2016-01-13 09:32:08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金融投資報
日前,銀監會下發《關於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戶在同一商業銀行開立的借記卡原則上不超過4張。同時,《通知》還規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業銀行代理開卡原則上不得超過3張;代理開立的借記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櫃面辦理卡片啟用後方可使用”。業內分析人士指出,監管新規旨在防止銀行卡買賣,以免被詐騙、洗錢、行賄受賄、偷稅漏稅等非法活動利用。
《通知》還要求,針對已經擁有超過4張借記卡的客戶,銀行要主動與客戶聯繫核查,發現非本人意願辦理的,應終止服務。《通知》還要求銀行嚴格執行銀行賬戶實名制,對借記卡數量、開辦流程進行把關,重點把控銀行借記卡代辦流程及代辦人員資訊等。
至於“限卡”對持卡人有何影響?大部分市民都認為新規對自己的經濟生活影響不大。“老百姓辦借記卡無非是為了儲蓄、理財,現在銀行定存利率都要貨比三家,更別説投資理財了。一般人都會辦兩三家銀行的借記卡來靈活使用,不會在一家銀行辦理多張卡。”市民劉女士講到。
有銀行業內人士指出,此前,對於同一持卡人在同一家銀行的開卡數量為10張。隨著新規出臺,銀行將對超過4張以上借記卡的客戶進行核查,一旦發現非本人意願辦理的,將中止服務並銷卡。如果客戶此前已經持有4張或以上工行借記卡,並不影響使用,只是不能再開新卡。“信用卡是貸記卡,是簡單的信貸服務,不包含在銀監會限制的範圍之內,具體辦卡數量視個人情況而定。”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