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星向首批18位全球核心管理人員授出購股權
- 發佈時間:2016-01-11 20:35:1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11日,復星國際有限公司在香港聯交所發佈公告,宣佈復星國際已經于2016年1月8日(“授出日期”),按行使價每股股份11.53港元,向首批18位全球核心管理人員(“承授人”)授出共1.11億股普通股股份購股權。
在承授購股權的首批18位全球核心管理人員中,包括復星國際執行董事丁國其、秦學棠、陳啟宇、徐曉亮,4人共承授4000萬份購股權。此外,也包括復星集團各業務板塊和職能板塊的核心高管以及海外投資企業的核心高管。
郭廣昌在《致復星全球合夥人的一封信》中解釋了復星合夥人計劃:首先,復星會有不同層面的合夥人,我們的合夥人將是各自專業領域的脊梁,又擁有著復星全局發展的視野;其次,復星集團層面的合夥人,是完善我們整個合夥人計劃最重要的一步;第三,復星合夥人一定是全球化的,Fidelidade首席執行官Jorge已經成為了首批集團層面的合夥人,未來我們將有更多來自全球的合夥人加入;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復星合夥人不是終身制的,也不是論資排輩,我們希望更多年富力強、符合我們標準的新鮮血液補充進來,而不符合的一定要逐漸退出。
復星國際此次執行本公司于2007年6月19日採納的購股權計劃,授出共1.11億購股權,每份購股權賦予該購股權持有人權利,可按行使價每股股份11.53港元,行使該購股權以認購一股股份。
根據購股權計劃,每名承授人于授出日期第五週年日(2021年1月8日)起,至購股權屆滿失效(于授出日期起計第十週年日,即2026年1月8日)之前,分三次行使購股權。
在購股權屆滿失效(2026年1月8日)之前,承授人在授出日期第五週年日(2021年1月8日)起,可首次行使最多20%購股權;在授出日期第六週年日(2022年1月8日)起,可再次行使最多30%購股權;在授出日期第七週年日(2023年1月8日)起,可行使餘下尚未被行使(及未失效)的購股權。承授人在達成與本集團相關的特定績效目標後,才可行使購股權,績效目標由董事會設立。(記者 朱賢佳)